[車禍] 與車陣中鑽車的機車發生擦撞
一、車禍發生日期:2013.04.23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有受傷 我有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沒連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當時是晚上7點多
我直行時速40左右準備停靠30公尺外的紅燈
對方突然從左邊長長的車陣中鑽出來
如圖所示 口
→
口我
箭頭是指對方
我閃避不及發生擦撞
我摔車倒地 對方沒事的停在原地
後來警察有來到現場
拍照畫圖跟詢問事情發生經過以及雙方資料
後來有各開一張"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警察走了之後
雙方談不攏
對方不願負責賠償
而是指責我騎太快
但是我根本騎不到40 不然為何對方會沒事 而是我翻車?
最後雙方不歡而散
六、問題:
我爬文過後
覺得我主要的問題是
我這樣是否有算報案成功?
因為沒有報案三聯單也沒有做筆錄
我是否應該請警方連絡對方一起到警察局做筆錄??
然後是不是事故發生一個月之後會有肇事責任分析歸屬呢??
這需要申請嗎 還是一個月之後會自動有這個資料
以及我需要等肇事責任歸屬出來之後再申請調解委員會?
還是可以直接申請??
另外強制險如果對方躲避不願告知保險公司該怎麼處理呢??
以及萬一以上都行不通
提告過失傷害需要什麼資料呢??
第一次發生車禍
希望知道的板友能幫忙解答一下 感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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