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被告侵占但是要出國

看板PttLifeLaw作者 (陶桃)時間11年前 (2013/04/02 23:01), 編輯推噓2(206)
留言8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 長輩們為了錢的事情上法院 連同我一併告了侵占偽造文書之類的 而我已經預計下個月要出國打工旅遊 父親是希望我能提交一封書狀 通知檢察官那邊我將來可能不會在台灣之類的 (已經開過偵查庭兩次了) 問題: 有這個必要性嗎?? 父親是堅持一定要,認為是尊重檢察官 也未免將來傳喚時不再台灣省去麻煩之類的 那如果我要的話,要寫怎樣的書狀向檢察官報備呢??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149.240

04/02 23:21, , 1F
交出去可能結果換來限制出境
04/02 23:21, 1F

04/02 23:21, , 2F
自行出去可能換來被通緝
04/02 23:21, 2F
看到D大這麼寫 我心都涼了一半......orz

04/03 14:06, , 3F
不寫的話.... 等你下次回臺灣就直接被扣在海關
04/03 14:06, 3F
所以是寫會比較好的意思嗎??

04/03 14:08, , 4F
還可以選不出去啊 = =
04/03 14:08, 4F
或許這就是人生吧 當你準備好要迎接夢想 卻只會得到一大堆狗屁倒灶的爛鳥事= =

04/03 15:45, , 5F
誠心建議你找律師詢問...不然直接出去後回來應該很歡樂
04/03 15:45, 5F
父親的律師有點不置可否 但要我寫一句 "這是大人之間的事情"

04/03 19:20, , 6F
有聘請律師嗎?有委任律師就請委任律師處理就好了
04/03 19:20, 6F
律師要我自己寫..... --------------------------------------- 不過認識的書記官居然說 "又不是什麼重大刑案 不用啦!!!!" 哈哈...唉ˊˋ

04/06 22:14, , 7F
有收到傳票嗎?如果沒有傳喚,確實是不用寫沒錯啊
04/06 22:14, 7F

04/06 22:15, , 8F
您也可以寫刑事答辯狀,按照律師的建議來寫
04/06 22:15, 8F
有收到傳票,也去開過偵查庭兩次了 不過好玩的是,第二次去的時候,檢察官居然說"我沒有傳喚你啊!" 看來是書記官的失誤= = ※ 編輯: Apricot 來自: 1.34.149.240 (04/12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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