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部門主管有擅自叫員工走的權利嗎?

看板PttLifeLaw作者 (策劃者)時間11年前 (2013/01/19 22:43),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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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小弟在一間商務會館擔任救生員,因為其部門主管(非經理、總經理) 不滿我在工作上的表現沒有達到他的要求,因而叫我做到今天為止,且說明天 不用來了。 (工作時間剛滿兩個月,有勞保) 問題: 請問主管有擅自叫員工走的權利嗎?如果沒有,我可以依什麼管道檢舉他或其公司? 唉,有點小難過,煩請板上各位鄉民不吝賜教,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163.203.48 ※ 編輯: Machinator 來自: 203.163.203.48 (01/19 23:02)

01/19 23:15, , 1F
向工會求助比走法律來的好用y
01/19 23:15, 1F
請問工會是指勞工局嗎?還是有其他? ※ 編輯: Machinator 來自: 203.163.203.48 (01/19 23:32)

01/20 10:47, , 2F
該主管有何權力要看該公司授權程度每家公司都不一樣
01/20 10:47, 2F

01/21 19:59, , 3F
這應該是主管跟上面的都談好了,他就有權力直接對你說.
01/21 19:59, 3F

01/21 20:00, , 4F
而且這是公司內部的事,除非沒給你資遣費非志願離職證明書.
01/21 20:00, 4F

01/21 20:01, , 5F
沒薪水,否則你去勞工局檢舉很難成立.
01/21 20:01,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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