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大樓公設持分登記錯誤,該誰負擔?
事實經過:
買了第二年的中古屋,最近發現,十年前蓋好時,建商電梯公設的登記錯了。
樓(A)有兩戶,隔壁棟(B)有三戶,結果A的公設把B其中之一納進來分,
而B的公設變成只有兩戶分。
算完的結果,我的權狀會減少兩坪多.........
問題:
最近管委會叫大家交出權狀要幫大家更改,
我自己覺得我當初買的時候就是這個坪數,十年前登記的錯誤,
變成我要承擔少兩坪的損失!
想請問一下,這種情況通常是怎麼處理呢?
因為這樣我財產莫名其妙就損失了數十萬,
實在是心有不甘啊!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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