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解除買賣契約與分期付款的問題

看板PttLifeLaw作者 (JHO)時間11年前 (2012/09/19 13:17),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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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八月中旬被推銷簽了一筆分期付款的合約 九月初就收到銀行寄來的第二期繳款單 繳費期限是9/20 9/12收到貨 9/14我寄出存證信函欲辦理退貨、解除買賣契約 對方於9/17打電話跟我聯絡 說9/20會派人來回收商品並且退頭期款 問題: 明天9/20是退貨日又剛好是繳費期限 請問我需要先告知銀行我已經向賣方解除買賣契約了嗎? 如果我不理那張帳單讓它逾期 這樣會不會還要負分期付款違約的責任?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2.188.185

09/19 15:09, , 1F
還有聯徵上信用被扣分的紀錄
09/19 15:09,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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