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 忍無可忍的惡鄰!!一直製造怪聲音
一、 A與B是住同一條街的鄰居,其地理位置以門牌編號來看:
123為A住家及公司,4則為B住家(此編號非實際門牌號碼,僅為說明用)。
因是舊式房屋,因此牆面是連結在一起的。
事情的起因從去年開始,B在夜間十點到凌晨四點間,常聽到隔壁牆面(3與4之間)
傳來敲打牆壁的叩叩聲,或是機器運作的聲響(有點類似重低音的那種咚咚聲),
因傳出聲響時間在半夜,嚴重影響到B一家人的作息;且傳出聲響的情形,
已持續超過半年,使B不堪其擾。雖曾向管區反應,但警察以沒有證據為由,不受理。
而後B也只能繼續忍耐其聲響,事件也就不了了之。
(期間A也知道,B曾因為此事有過報案的情形。且否認聲響是由他的住家發出)
二、然而去年某日晚間七點多時,B一樓廚房,與A相隔的牆面(即3、4之間),突然傳來很
大聲的聲響,聽起來像是一個男人用擴音器說話的聲音,用台語說「不要再賭了!」。
當時在一樓共有五個大人,皆有聽到其聲響。且廚房有1位B的家人在洗碗,
被聲響嚇了一跳,但也因此可以清楚辨識聲音傳來的方向。
因著先前的例子,B便走至A住家,欲詢問其響聲的來源,因A鐵門緊閉,
故B便拍了數下鐵門,請A下樓。A下樓後回應說,他們主要是居住在編號2那棟,
3是沒有住人只是堆放貨物,
所以聲響不是他弄的,A、B雙方因此有了言語上的爭執,當時有管區到場處理,
但也只是勸B要有證據,才有辦法處理。所以這次事件也在A否認的情形下作結。
然而數日後,B接到通知,A以當天對話內容,對B進行「恐嚇」進行提告。
並提供A住家監視錄影器畫面佐證,而當時B家人亦有對事件過程,全程錄音,
故經法院在還原當時情況後,最後審查,以與事實不符,故不成立作結。
三、然而近期,在偶然情況下,B發現A將監視錄影機拍攝到的畫面,
經剪輯後上傳至Youtube (A在家門外裝了數台面對不同方向的監視錄影機)。
所PO上網之影片,除了用不客觀的話語,形容拍攝到的畫面,
還把所拍攝到的人之姓名、住址、車號、公司行號,甚至學歷都寫在註解當中,
甚至會把還把這些資訊設在Youtube的搜尋標籤中。
因有數段影片以B為對象,甚至上述第二點之事件影片,也用扭曲事實的說法上傳。
而近日有變本加厲的情況,早上發生的事中午就PO了= =
由於B一家人近兩年來,已因為噪音及A的烏龍告訴事件,
嚴重影響B一家人的生活作息,實感身心俱疲,本想就摸摸鼻子,自認倒楣。
但近期發現A在網路上的作為,覺得不能再姑息下去,
故決定採取法律途徑處理這一連串事情。
問題:
1.針對第一點,因A還是持續發出怪異聲響,也有不少周遭住戶曾聽過,
關於此部分是否有可使用的法條?及要如何佐證?錄音檔可以嗎?
2.如第二點事件說明,B是否可以反向A提出誣告或其他?
3.如第三點事件說明,擅自上傳監視器影片至公開平台、
用不符事實且不客觀的話語描述影片內容、並註記影片中
人物之姓名、地址、車號、公司行號,甚至學歷,是否違法?
4.經法院審理後的案件,A又再把影片上傳,並扭曲事實過程,
這樣是否需負任何法律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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