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 忍無可忍的惡鄰!!一直製造怪聲音

看板PttLifeLaw作者 (細菌)時間12年前 (2012/06/28 22:12),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一、 A與B是住同一條街的鄰居,其地理位置以門牌編號來看: 123為A住家及公司,4則為B住家(此編號非實際門牌號碼,僅為說明用)。 因是舊式房屋,因此牆面是連結在一起的。 事情的起因從去年開始,B在夜間十點到凌晨四點間,常聽到隔壁牆面(3與4之間) 傳來敲打牆壁的叩叩聲,或是機器運作的聲響(有點類似重低音的那種咚咚聲), 因傳出聲響時間在半夜,嚴重影響到B一家人的作息;且傳出聲響的情形, 已持續超過半年,使B不堪其擾。雖曾向管區反應,但警察以沒有證據為由,不受理。 而後B也只能繼續忍耐其聲響,事件也就不了了之。 (期間A也知道,B曾因為此事有過報案的情形。且否認聲響是由他的住家發出) 二、然而去年某日晚間七點多時,B一樓廚房,與A相隔的牆面(即3、4之間),突然傳來很 大聲的聲響,聽起來像是一個男人用擴音器說話的聲音,用台語說「不要再賭了!」。 當時在一樓共有五個大人,皆有聽到其聲響。且廚房有1位B的家人在洗碗, 被聲響嚇了一跳,但也因此可以清楚辨識聲音傳來的方向。 因著先前的例子,B便走至A住家,欲詢問其響聲的來源,因A鐵門緊閉, 故B便拍了數下鐵門,請A下樓。A下樓後回應說,他們主要是居住在編號2那棟, 3是沒有住人只是堆放貨物, 所以聲響不是他弄的,A、B雙方因此有了言語上的爭執,當時有管區到場處理, 但也只是勸B要有證據,才有辦法處理。所以這次事件也在A否認的情形下作結。 然而數日後,B接到通知,A以當天對話內容,對B進行「恐嚇」進行提告。 並提供A住家監視錄影器畫面佐證,而當時B家人亦有對事件過程,全程錄音, 故經法院在還原當時情況後,最後審查,以與事實不符,故不成立作結。 三、然而近期,在偶然情況下,B發現A將監視錄影機拍攝到的畫面, 經剪輯後上傳至Youtube (A在家門外裝了數台面對不同方向的監視錄影機)。 所PO上網之影片,除了用不客觀的話語,形容拍攝到的畫面, 還把所拍攝到的人之姓名、住址、車號、公司行號,甚至學歷都寫在註解當中, 甚至會把還把這些資訊設在Youtube的搜尋標籤中。 因有數段影片以B為對象,甚至上述第二點之事件影片,也用扭曲事實的說法上傳。 而近日有變本加厲的情況,早上發生的事中午就PO了= = 由於B一家人近兩年來,已因為噪音及A的烏龍告訴事件, 嚴重影響B一家人的生活作息,實感身心俱疲,本想就摸摸鼻子,自認倒楣。 但近期發現A在網路上的作為,覺得不能再姑息下去, 故決定採取法律途徑處理這一連串事情。 問題: 1.針對第一點,因A還是持續發出怪異聲響,也有不少周遭住戶曾聽過, 關於此部分是否有可使用的法條?及要如何佐證?錄音檔可以嗎? 2.如第二點事件說明,B是否可以反向A提出誣告或其他? 3.如第三點事件說明,擅自上傳監視器影片至公開平台、 用不符事實且不客觀的話語描述影片內容、並註記影片中 人物之姓名、地址、車號、公司行號,甚至學歷,是否違法? 4.經法院審理後的案件,A又再把影片上傳,並扭曲事實過程, 這樣是否需負任何法律刑責? -- ◢ 我是那種一公克十塊錢的那種廉價牛肉所以不要吃我 鏘鏘鏘鏘鏘鏘鏘 ◥██ 有個姓荒川的人會來店裡面買很多怪書 人氣投票居然跟畜牲同票數 ○ ○ 鏘 鏘鏘 鏘鏘《荒川弘。鋼之鍊金術師》 如果人物太瘦好像沒吃飽似的 .. ∥ by chen31 不要一直上BBS跟看漫畫!快點去念書!!鏘鏘鏘鏘 太可憐啦 對不起小姑娘我的漫畫裡從來都沒有王子跟公主只有一堆噁心的大叔 ▆▆▆▆□ 你犯傻了嗎我的身體裡面流的是墨水附錄比畫本文還要更有趣 鏘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5.126.188
文章代碼(AID): #1Fx6PZwn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