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在租到的車上撿到失物未還

看板PttLifeLaw作者 (cindy)時間12年前 (2012/06/27 14:07),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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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人物>>友人A 和他的朋友B B在A租來的車上撿到一台ipod, 告知A 擇日會交與租車行, 但最後並沒有! (且矢口否認持有那台ipod) 問題: 請問失主能控告A侵占遺失物嗎?! 又, 若A主動給予B的連絡方式並交代經過, 是否就能脫離干係呢??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編輯: cindytw 來自: 207.172.165.234 (06/27 14:17)

06/27 17:02, , 1F
那也得A真有侵佔才告得成
06/27 17:02,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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