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有關存證信函與恐嚇

看板PttLifeLaw作者 (飄走~~~~)時間12年前 (2012/06/16 17:52), 編輯推噓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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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經過如下,因為與對方有些產權上的糾紛,最近對方一直寫存證信函,嗆聲說 如果我們不配合她的要求 她就要 1.提報違建拆除大隊拆除我們部份的違建(已發生) 2.叫我們還她之前跟她借的錢 並且配合她的無理要求去作一些產權事項的變更 否則就要告我們 我們欠她錢的部份 已經過法院判決確定在案 有一部份地院認定我們不用還 然而對方現在又寄信來要求還那一部份的錢(其實她的用意就在嗆聲) 說不還的話就要再告我們這樣 我們接這種信接到心情很不愉快 都要擔心是不是哪天又要來拆東拆西 要不然就是上法院賠錢 再不然就是莫名其妙的東西 問題: 請問 她這種行為有沒有符合刑法的恐嚇危安罪? 她這種利用合法手段去掩護非法目的的行為 符不符合脫法行為? 假設要提起告訴的話 可不可以採用簡易程序快速定案? 像寄存證信函這樣子 我們該向我家這邊的地院提告還是對方那邊 (犯罪行為地及管轄的問題)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3.109.41

06/16 19:30, , 1F
存證信函不是只是用來告知對方而已嗎?
06/16 19:30, 1F

06/16 19:59, , 2F
我是想知道她寫這樣的存證信函 有沒有恐嚇罪的適用空間
06/16 19:59, 2F

06/16 21:28, , 3F
檢舉拆違建跟告人都是合法的 不算恐嚇 當然如果方唐鏡願
06/16 21:28, 3F

06/16 21:29, , 4F
意當你律師 或許可以說服法官
06/16 21:29, 4F

06/16 21:50, , 5F
她的手段是合法 但是他的存心不良 真的沒辦法處理嗎
06/16 21:50, 5F

06/16 22:24, , 6F
把地址PO出來讓人先檢舉就不用怕拉了
06/16 22:24, 6F

06/17 00:34, , 7F
在深山頂杳無人煙的一面違建牆 應該要用GPS定位檢舉了 哈
06/17 00:34,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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