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關於提告的問題?
一、車禍發生日期:2012年1月10日上班時間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騎車 右手肱骨骨折 醫師判斷要休養三個月 我最近才開始工作
對方開車 毫髮無傷 車子也沒有明顯傷痕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有報警以及做筆錄 現場沒有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只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對方開車我騎車 我是幹道直行車閃黃燈 對方是支線閃紅燈右轉
對方在支線上右轉時 我直行剎車不及撞上他的右側車門
對方不斷宣稱我車速過快 而且我是撞上他的右側車門 所以應該我錯比較多
(事後看監視錄影器,我有比旁邊一台車快,但並沒有快多少,我自己的印象也不快)
另外,路上沒有剎車痕 警察告訴我這表示我的車速應該是不快 不是對方宣稱的很快
初步分析研判表出來
我的部份是未注意車前狀況
對方式行駛至交岔路口,遇閃光紅燈號誌涉嫌未暫停讓幹道車先行
六、問題:
而對方除了第一個月大約每週打一次來問我和解要開多少外 言談間從來沒有慰問
第二個月後到現在完全沒連絡
我猜是因為他之前問我時 我先告訴他我的月收入是九萬
他不知道是認為沒錢賠 還是覺得我唬爛 反正就是都沒連絡
而我在想 我就算跟他聯絡 以他的態度 大概也沒有結論
所以我其實想要直接告了 但想請問第一次開庭就必須委任律師嗎?
因為聽說第一次上法庭 法官還是會要求我們再去和解
那律師是否有必要先請 因為我收入雖然不錯 但我家的經濟完全靠我獨自負擔
所以我也希望請律師要把錢花在刀口上
如果告了以後 和解不成再來請律師 應該會稍微省一點錢
但是可以開庭後和解不成才委任律師嗎?
另外 事發至今已經四個月 刑事案件是六個月內要提告
而我目前還沒申請事故鑑定 事故鑑定需要一個月
如果我提告 然後才申請事故鑑定 我的案件審理進度會受到影響嗎?
會不會因未申請事故鑑定 拖超過六個月變成不能告呢?
雖然已經盡力爬文 但還是有很多不清楚的部份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真的感謝各位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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