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營利事業登記的地址與實際營業的地址不同
事實經過:
小弟是屬於設計業,設籍於朋友一樓雜貨店,實際工作於住家(巷道五樓住家不能營登)。
台北市商業登記處表明:
營利事業登記的地址與實際營業的地址可以不同。
問題:
問題來了,台北市國稅局表示他們現場若查不到有營業行為
即要求遷址否則有虛設行號行為?
??????
請問商業處與國稅局為何有不同的行政方式?
倘若為不同一地址,是違反哪一條法規呢?
謝謝各位達人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14.5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