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 確認清子關係不存在訴訟

看板PttLifeLaw作者 (阿豬豬)時間12年前 (2012/03/16 13:2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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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友人A日前被繼父B起訴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 已經收到家事法庭的通知書 因為友人母親多年前和繼父B結婚時,戶政機關登記錯誤 把友人A記載在繼父B名下所出,也已經經過20年+了 後來友人母親過世,繼父B和友人A家族疏遠而不再往來,也另娶外配結成家庭 但登記名義上似乎友人A還是繼父B的直系血親 以上事實友人A和繼父B都很清楚。 目前情況似乎為繼父B想消除此一不正確的親屬登記 (可能涉及扶養或是繼承問題,因為沒有見面所以是猜測) 而友人A也想要和繼父方便撇清關係,簡單來說雙方目標是一致的。 問題: 1.因為該親子關係依民法規定是 自始、當然、確定、無效 在雙方都已經知之甚詳且同意的情況下,還一定要開庭嗎? 有沒有和解還是調解的其他管道呢? 2.因為是繼父B方面所起訴,所以如果有判決友人A方面會收到的是敗訴方判決? 這樣是不是要負擔訴訟費用及鑑定費用呢? 有沒有辦法以民事訟送法第80條,逕行認諾而請求原告支付? 3.姓氏問題,因為當初登記友人A是繼父B所出,所以是跟著繼父姓 那確定後關係應該是變成直系姻親一親等(因為生母和繼父間有婚姻關係) 那還能維持原來的姓(繼父B的)嗎? 還是一定要改回母性或是原生父姓? (生父不詳)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32.18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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