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私信辱罵的界線:A對B罵C,D,E等人

看板PttLifeLaw作者 (zsael)時間12年前 (2012/03/04 00:1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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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假設A寄私信對B罵 1.你女友那德行你也吃的下 2.你爸媽真廢 3.你爸媽對你真是教育失敗呢 問題: 剛剛想到的,雖然是私信,但如果A對B罵的不是B而是罵B周圍的C,D,E等人 那C,D,E等人有無權力對A提出"公然侮辱"或是"誹謗"之告訴呢? 但是無明確指出"某人曾做過何事"好像也不構成"誹謗"?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9.197.151 ※ 編輯: zsael 來自: 218.169.197.151 (03/04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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