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鼎泰豐占地2審只需賠5千多

看板PttLifeLaw作者 (QQ)時間12年前 (2012/02/02 00:33),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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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FALgx7N ] 作者: TZUYIC (Je T'aime Celine)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鼎泰豐占地2審只需賠5千多 時間: Wed Feb 1 23:31:04 2012 Ref. http://tinyurl.com/7pojtkg 鼎泰豐占地2審只需賠5千多 2012-02-01 01:17|中國時報|馮郁容/台北報導 知名小籠包業者「鼎泰豐」忠孝店,三年前被控非法占地、侵害附近住戶權利,一審判鼎 泰豐須拆除門前樓梯、淨空門前通道等設施並賠廿萬餘元,揚言要撤店的鼎泰豐不服上訴 ;案經高院審理後認定,鼎泰豐無權處分前房東所留的多數設施,昨日改判鼎泰豐只需拆 除兩台冷氣主機,並付住戶五千多元租金。 鼎泰豐自九十六年四月一日起,在北市東區商圈、忠孝東路四段二一八號開設忠孝分店, 卻被附近阿波羅大廈的八十多名住戶,聯名指控違法占用大樓公用停車空地,打官司要求 拆除地上的樓梯、花台、燈座等設施,並歸還土地、賠償租金。 一審北院認定鼎泰豐非法占地屬實,應將若干違物拆除,並賠償住戶廿萬餘元,鼎泰豐表 示若拆除門前樓梯將無法營業,不排除撤店,並上訴二審。 案經高院審理,合議庭採信鼎泰豐的大部分說法,認定該四十三餘平方公尺空間上的設施 ,多為前房東ATT百貨留下,鼎泰豐並無權處分,所以改判鼎泰豐只需歸還非法占用的 零點八三平方公尺土地、拆除上面的兩台分離式冷氣主機,並付該地的十名所有人共五千 多元租金。全案仍可上訴。 ----- 不好意思 借標題問一下關於這方面的法律問題 我想目前判例幾乎都還是用土地法 只能用申報地價年息 最高10%為限 另外申報地價又比公告現值便宜很多 尤其是台北市這種精華地段 這樣不是反而是一種漏洞嗎 侵占要賠償也比行情租金少很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42.146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willIwill (118.167.35.241), 時間: 02/02/2012 00:33:03 ※ 編輯: willIwill 來自: 118.167.35.241 (02/02 00:42)

02/02 08:50, , 1F
定讞後,債務人如果提異議之訴,擔保的金額會讓你更吐血
02/02 08:50, 1F

02/02 12:27, , 2F
有利有弊啦= = 不然請求返還房屋的裁判費...
02/02 12:27,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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