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噪音管制法跟社會秩序維護法問題

看板PttLifeLaw作者 (Mellivora Capensis)時間12年前 (2012/01/29 20:50), 編輯推噓2(2011)
留言13則, 3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 之前有問過,下面有推文#1F7IXexK (PttLifeLaw) 推 Redsofa:這種噪音若屬噪音法第6條不連續噪音的話(應該是吧),就根本 01/28 18:41 → Redsofa:不必測噪音,請警察翻閱社維法72條受理 01/28 18:41 問題: 後來上網找了資料 http://w3.epa.gov.tw/epalaw/search/LordiDispFull.aspx?ltype=05&lname=0010 噪音管制法 第 六 條 製造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者, 由警察機關依有關法規處理之。 http://laws.mywoo.com/4/18/1101/13.html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72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酗酒滋事、謾罵喧鬧,不聽禁止者。 二、無正當理由,擅吹警笛或擅發其他警號者。 三、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 之前我問警察能不能以社會秩序維護法72條開罰,他說要測噪音才有開罰依據 可是社會秩序維護法上面根本沒有寫說要測噪音,加上噪音管制法的內容也沒說要測 請問到底要不要測呢? 警察到底有沒有直接辦法開罰呢?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0.100.156 RATEL:轉錄至看板 PublicServan 01/29 20:53 ※ 編輯: RATEL 來自: 175.180.100.156 (01/29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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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到你一個人不算"公眾"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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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22:00, , 2F
另外 測噪音是不得已的把主觀標準客觀化的行為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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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22:02, , 3F
除了性騷擾不會有用主觀認定來開罰的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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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22:03, , 4F
不然妳半夜要出門 大家都來說你發動車子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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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22:03, , 5F
每次都給你一張罰單 你肯收嗎???
01/29 22:03, 5F

02/01 00:35, , 6F
那是警察誤會了,請給他環保局電話或1999,請他當場打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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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00:37, , 7F
問,環保局會跟他說 sorry,無法受理喲~
02/01 00:37, 7F

02/01 00:40, , 8F
小小員警是無法直接開罰,要您報案後,由偵察隊受理調查....
02/01 00:40, 8F

02/01 00:41, , 9F
警察不能阻卻你報案,只是...若調查後發現受害者只有您一人
02/01 00:41, 9F

02/01 00:42, , 10F
警方最後只會以未影響公眾而結案
02/01 00:42, 10F

08/11 05:15, , 11F
那是警察誤會了,請給他 https://muxiv.com
08/11 05:15, 11F

09/12 19:35, , 12F
小小員警是無法直接開罰 https://daxiv.com
09/12 19:35, 12F

11/01 20:58, 5年前 , 13F
那是警察誤會了,請給他 https://daxiv.com
11/01 20:58, 13F
文章代碼(AID): #1F9K1y8u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