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問題] 雇主未保勞保 下班途中死亡
我母親在一公司工作
前陣子返家途中死亡 算是職災
但是要申請勞保死亡補助時
勞保局才說我母親未投保勞保
因此我們不能領取喪葬補助3個月及死亡津貼40個月等等
我為此查詢了法條
一、 強制加保對象
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規定,年滿15歲以上,60歲以下之下列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
團體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全部參加勞工保險為被保險人
其中有一細條 受僱於僱用5人以上公司、行號之員工。
我不確定是不是公司內不到5人
我媽去世時是65歲 不在強制加保對象內
這樣我們能向公司求償嗎?
加上公司發給我媽的薪資條上
有"扣勞保"這條 有好幾個月上面是寫 "就保"
有好幾個月則是寫扣"48元"
這能不能當作公司意圖欺騙勞工的證據呢?
此外我也查到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下列2條
第 6 條
未加入勞工保險而遭遇職業災害之勞工,雇主未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予以補
償時,得比照勞工保險條例之標準,按最低投保薪資申請職業災害殘廢、
死亡補助。
前項補助,應扣除雇主已支付之補償金額。
依第一項申請殘廢補助者,其身體遺存障害須適合勞工保險殘廢給付標準
表第一等級至第十等級規定之項目及給付標準。
雇主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予職業災害補償時,第一項之補助得予抵充。
第 7 條
勞工因職業災害所致之損害,雇主應負賠償責任。但雇主能證明無過失者
,不在此限。
第6條的意思 是我媽仍然可以申請死亡補助嗎? 那這樣是要怎麼申請呢?
下班途中車禍的話 算是職災 但是雇主能證明無過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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