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問題] 可否幫我看看這個贈與契約有沒有問題?

看板PttLifeLaw作者 (我很宅。)時間12年前 (2011/11/25 11:34),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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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Epmo4a_ ] 作者: lovestalker (我很宅。) 看板: LAW 標題: [問題] 可否幫我看看這個贈與契約有沒有問題? 時間: Fri Nov 25 11:33:22 2011 前提先提出一下, A的房地產一共要分給三個人,打算是這樣的 分成五分,A自己還保有兩份,BCD各一份 所以打算A-->B簽一份五分之一不動產的贈與契約書 A-->C簽一份.. A-->D以此類推 想問一下條款裡面描述有沒有什麼問題。 以及,把規定權利登記的期日變成一個範圍是不是可行的? 因為對民法很不熟,還請指證。 【 不 動 產 贈 與 契 約 書 】 贈與者_____(以下簡稱甲方)、受贈者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 締結如下贈與契約: 一、甲方將後記之不動產之五分之一依以下各條約定贈與乙方。 二、乙方得於中華民國101年月01日01後三年間,會同甲方進行後記之不動產移 轉登記及讓渡手續,屆期若未進行移轉登記及讓渡手續,本契約自動失效並 由雙方再行擬定契約。 三、不動產移轉登記及讓渡手續衍生之相關規費(契稅、地價稅、房屋稅……等) 由乙方負責。 四、乙方受讓後記之不動產後,三十年內皆不得請求分割、轉讓他人及設定他項 權利。 五、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得銷本契約: 1.無法履行前述之撫養義務時。 2.對甲方犯下重大罪行。 六、乙方若因第四、五條事由遭致撤銷契約時,應立即將之歸還甲方,乙方同時 喪失依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條第五款規定,喪失甲方之繼承權。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24.2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lovestalker (210.69.124.25), 時間: 11/25/2011 11:34:03

11/25 18:22, , 1F
找律師,謝謝
11/25 18:22,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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