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問題] 可否幫我看看這個贈與契約有沒有問題?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Epmo4a_ ]
作者: lovestalker (我很宅。) 看板: LAW
標題: [問題] 可否幫我看看這個贈與契約有沒有問題?
時間: Fri Nov 25 11:33:22 2011
前提先提出一下,
A的房地產一共要分給三個人,打算是這樣的
分成五分,A自己還保有兩份,BCD各一份
所以打算A-->B簽一份五分之一不動產的贈與契約書
A-->C簽一份..
A-->D以此類推
想問一下條款裡面描述有沒有什麼問題。
以及,把規定權利登記的期日變成一個範圍是不是可行的?
因為對民法很不熟,還請指證。
【 不 動 產 贈 與 契 約 書 】
贈與者_____(以下簡稱甲方)、受贈者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
締結如下贈與契約:
一、甲方將後記之不動產之五分之一依以下各條約定贈與乙方。
二、乙方得於中華民國101年月01日01後三年間,會同甲方進行後記之不動產移
轉登記及讓渡手續,屆期若未進行移轉登記及讓渡手續,本契約自動失效並
由雙方再行擬定契約。
三、不動產移轉登記及讓渡手續衍生之相關規費(契稅、地價稅、房屋稅……等)
由乙方負責。
四、乙方受讓後記之不動產後,三十年內皆不得請求分割、轉讓他人及設定他項
權利。
五、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得銷本契約:
1.無法履行前述之撫養義務時。
2.對甲方犯下重大罪行。
六、乙方若因第四、五條事由遭致撤銷契約時,應立即將之歸還甲方,乙方同時
喪失依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條第五款規定,喪失甲方之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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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9.1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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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lovestalker (210.69.124.25), 時間: 11/25/2011 11:34:03
推
11/25 18:22,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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