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關於黃牛票
事實經過:
我打算買兩張這次亞職中韓的棒球票
原價為500 800
賣家開700 1000
問題:
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
「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
「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
如果我去檢舉他 這條會不會成立?
如果要檢舉 又該如何檢舉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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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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