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這樣公然侮辱成立嗎

看板PttLifeLaw作者 (da56)時間12年前 (2011/07/20 02:05), 編輯推噓2(206)
留言8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 我有一個高中同學 因為被退學所致 今年才又重新指考 他有再seniorhigh發算命文 由於我對這個人很有意見 我就在他的算命文底下用分身推了這樣的文

07/19 10:13,
也沒多高咩 之前不是很邱?
07/19 10:13

07/19 10:14,
邱完還珊文沒種
07/19 10:14

07/19 22:02,
樓上有種PO分數??
07/19 22:02

07/20 01:20,
沒種阿 但就是看不慣這種人 不行嗎
07/20 01:20

07/20 01:28,
@天到晚說沒錢 跟朋友借錢不還 卻有錢去嫖妓
07/20 01:28

07/20 01:29,
這種人成績好沒人品有屁用
07/20 01:29
問題: 所言屬實 因為跟朋友借錢不還跟嫖妓都是事實 但他說 我沒有拍到他當場嫖妓的照片 所以要告我公然侮辱跟誹謗 (嫖妓的事實只有我跟他fb對話紀錄) 請問這樣他能告的程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173.37

07/20 06:34, , 1F
它去嫖妓或不還錢與公共利益無關 你可以準備好$$賠償了~ !!
07/20 06:34, 1F

07/20 09:25, , 2F
年輕人不要衝動阿 多想一秒你可以不推文 何必呢
07/20 09:25, 2F

07/20 13:45, , 3F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07/20 13:45, 3F

07/20 13:45, , 4F
「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07/20 13:45, 4F

07/20 13:47, , 5F
不過我很好奇 如果是總統嫖妓 與公共利益算有關還無關?
07/20 13:47, 5F

07/20 14:06, , 6F
總統應該沒種去告 XD
07/20 14:06, 6F

07/20 14:06, , 7F
總統應該沒種去告 XD
07/20 14:06, 7F

07/20 16:42, , 8F
被總統告或者是告總統 都是想要出名
07/20 16:42, 8F
文章代碼(AID): #1E9ST-G6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