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交通申訴與高等法院
事實經過:
在三月的時候,在楊梅被開了一張闖紅燈的罰單
上個禮拜,出庭地方法院的蒐證,對方提不出錄影蒐證,
但理由竟是我沒主動提出檢視,反而說我一直有情緒性的言語
所以才用相機錄影,又說因為我看到錄影,才不講話
最後說車上的錄影被洗掉了
一開始警察說我們有錄下來,請我把證件拿出來
然後警察不給我看錄影,又說我不拿出證件就要已妨礙公務罪辦我
我拿出來後就開始填罰單了,填完後就叫我走了
自己不給我看錄影,然後又說我再講話就要我以妨礙公務罪辦我
拿出證件就直接開我單,開完單就直接走,我怎麼看錄影?
我看過一些判決書,如果對方提不出錄影蒐證,
引用法條的話,比較容易申訴成功
但當時法官只有問問題,如果我當庭引訴法條的話
恐怕會答非所問
其次是法官說如果對警察的證詞有任何問題,可隨時提出
當下警察回答時,其實我有很多次想反駁
但我怕直接講會違反規定,我等到警察完全回答完問題才開始反駁
只是法官說我不可以看之前的問題紀錄,反而怪我完全沒在聽
當下聽到警察一直腦補我的行為,火氣都上來了,哪可能一字不漏的記起來
只能把自己記得的反駁回去
由於我是第一次出庭,難免有些緊張
所以可能有些語病,就怕這些語病,而影響判決
不過地方法院判決的駁回機率比較高,所以我打算再上訴
問題:
1.等拿到地方法院的判決書後,就可以到高等法院提出上訴了嗎?
2.需不需要付出庭費用呢?
3.申訴方式是不是到高等法院拿聲明異議狀填寫即可?
網路上有表格,我可以直接用電腦打字印出來就好了?
4.警察在當下說我不拿出證件就要以妨礙公務罪辦我,
但出庭時卻用另一種名詞答覆,好像是不服取締罪?
我沒看過這名詞,法官似乎也沒聽過
還是有跟這個很像的罪名?
5.有些再上訴不見得會在高等法院審理,會發回地方法院再審理
這樣會不會又有同樣的結果?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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