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 想請問不定期契約的終止

看板PttLifeLaw作者 (崑曲)時間13年前 (2011/06/30 01:15), 編輯推噓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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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我看了民法450條: 租賃定有期限者,其租賃關係,於期限屆滿時消滅。未定期限者,各當事人得隨時終止契 約。但有利於承租人之習慣者,從其習慣。 前項終止契約,應依習慣先期通知。但不動產之租金,以星期、半個月或一個月定其 支付之期限者,出租人應以曆定星期、半個月或一個月之末日為契約終止期,並應至 少於一星期、半個月或一個月前通知之。 ************* 我現在屬於不定期契約,假設一次房租是繳一個月,日期以X月1日為起點, 那麼按照民法的話,如果我7月31日想搬走,我應該在7月1日前告知,繳交這個7/1-7/31 的租金。 那麼,假設我違反情況,7月1日前告知時,就表示7/15就想搬走,並只同意繳交半個月 的租金,我明白這情況是違法的,不過我想知道,房東面對這種情況時他可能會如何對 付? 以下是想到的對付方法: 1.扣留原先的兩個月份押金 (結果我只想到這個而已) 由於不清楚可能可行的法律途徑,因此想要請教專業人士,了解接下來可能發生的狀況 因為我當時這樣跟房東表示是否可這樣,他沒有反駁,我以為他默許了,沒想到之後跟 我反悔;懇請版友指點,感激再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75.67 ※ 編輯: quench 來自: 58.114.75.67 (06/30 01:15)

06/30 01:15, , 1F
你是有跳針還是口吃的毛病嗎....
06/30 01:15, 1F

06/30 01:17, , 2F
只是文章跳針了嘛
06/30 01:17, 2F
※ 編輯: quench 來自: 58.114.75.67 (06/30 01:37) ※ 編輯: quench 來自: 58.114.75.67 (06/30 01:40)

06/30 01:40, , 3F
整個多貼了兩段= =,不好意思已修改完畢!
06/30 01:40, 3F

06/30 02:18, , 4F
假你要7/15搬,房租你還是要繳一個月,但押金他不能扣
06/30 02:18, 4F

06/30 10:04, , 5F
不訂期限租賃契約只有承租人可以選擇終止
06/30 10:04, 5F

06/30 10:04, , 6F
前提是房租要按時繳
06/30 10:04, 6F

07/13 10:25, , 7F
謝謝各位指教!
07/13 10:25, 7F
文章代碼(AID): #1E2rsM28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