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有點複雜 請問該申請民事起訴狀或民事 …

看板PttLifeLaw作者 (初音AC代號 ロック)時間13年前 (2011/06/19 22:38), 編輯推噓1(106)
留言7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很複雜又很常的事實經過: 父親做生意時和人有債務關係(支票與本票) 但一直有在還債 且本票多已還完 但一直都沒有把本票拿回 而在所有訴訟開始時 我父親仍有部份未到期已開出之支票未付款 開始一系列訴訟後 在對方申請到期本票(下列3的部份的本票)之強制執行的庭中 我父親拿出對方妻子(會計)開的收據 可證明我父親一直有償還債務 且已歸還大部分 且該部分本票為我父親用本票換回過期之未還清支票 而另外所有尚未還清部分已用公司之財產(EX大卡車等)償還 法院裁定成立 判定對方不得再要求償還其他東西 且對方開的收據具有證明之效力 而今對方又拿出以前全部未還給我父親的本票 另外申請"民事裁定" 而在眾多本票之中 可分為三部份 1.本票到期日與提出執行日期 已超過三年 2.有一部份的本票有問題 (剩小部份尾款未還清 且有一張本票重複開了兩次) 3.對方要求用本票與到期支票對換的本票 詳細如上面所示 這些訴訟我們之前都是去某立委服務處請求協助 對方指派一位立委助理幫忙 該助理一直說他有問律師才動作 不過一直有不少小錯誤... 但之前的訴訟都還好 但是他最近開始一直忘記處裡我們的事 一直到處理期限的前一天晚上才拿出訴狀給我們(且錯誤很多 但也來不及改) 他叫我們將本票分為1的部份提出抗告 2+3的部分提出民事起訴狀-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和2部分有衝突) 說這樣就足夠 且比較省錢 但是前兩天收到法院判決說1部分的抗告被駁回 理由是本票之民事裁定不應該用"抗告"(文中還說根本就申請錯誤) 而2+3的部份則是之後開庭 昨天父親就要求當場(電話)詢問(助理說他認識的)律師 而律師當場就說助理都沒有問他... 而該律師後來跟我們說了 2+3的部份很有可能也會敗訴 1的部份根本就錯了 因為我們申請的訴訟部份 一般法官只會判定"該本票是否有效" 也就是是不是本人開的票或是被偽造的 若是真的事本人開出的本票 一般就判決成立 除非該法官佛心大發 再仔細研究本票來源及之前相關的訴訟內容才有可能勝訴 而現在該法官建議我們再另外提出一個"民事異議之訴狀"來對被申請民事裁定所有本票 提出訴訟 但是這個要花更多錢.... 問題: 因為我父母對該律師建議我們申請的訴狀有點遲疑... 畢竟要花很多錢 而且我剛剛在法務部的律師查詢系統查不到該律師的名字= = 所以有點擔心 故想在此請問各位 除了"民事異議之訴狀"外 是否還有其他更好的方式??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254.28.27

06/19 22:49, , 1F
會勝訴錢可以叫對方付 還欠對方錢的好處就是可以主張
06/19 22:49, 1F

06/19 22:50, , 2F
互負債務抵銷掉 不用怕拿不到 ^^"
06/19 22:50, 2F

06/19 22:50, , 3F
我是指訴訟費用部分
06/19 22:50, 3F
※ 編輯: rock86 來自: 122.254.28.27 (06/19 23:04)

06/20 00:35, , 4F
建議找別的律師協助吧...至少請該律師出示公會會員證吧。
06/20 00:35, 4F

06/20 02:25, , 5F
另外,原po所述混亂,無法提供具體建議。所以還是找律師協
06/20 02:25, 5F

06/20 02:25, , 6F
助比較能獲得實質的幫助。
06/20 02:25, 6F

06/20 23:13, , 7F
感謝各位 經討論已決定狠下新花錢找律師了
06/20 23:13, 7F
文章代碼(AID): #1D_WdDNi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