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關於PTT PO文 違反著作權一事

看板PttLifeLaw作者 (迷途洨書僮)時間13年前 (2011/05/25 09:20), 編輯推噓6(6018)
留言24則, 11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 小弟於 2011年5月13日、16日、19日 三天 於PTT站內Boy-Girl版面上發佈回覆文章 此三篇文章內容僅含有 1.引用原始發佈者內容 2.完整歌詞 除此之外別無其他文字(推文除外) 於 2011年5月24日 被檢舉並水桶處分之 問題: 1.請問此情況是否有違反 未經原作者允許擅自轉入/出文章或違反著作權法者。 2.另外有熱心版友協助幫忙找出 著作權法第五十五條 第 55 條 非以營利為目的,未對觀眾或聽眾直接或間接收取任何費用 ,且未對表演人支付報酬者,得於活動中公開口述 、公開播送、公開上映或公開演出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第 52 條 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 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第 61 條 揭載於新聞紙、雜誌或網路上有關政治、經濟或社會上時事問題 之論述,得由其他新聞紙、雜誌轉載或由廣播或電視公開播送, 或於網路上公開傳輸。 但經註明不許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者,不在此限。 請問是否能使用此三項法條作為平反之依據? 3.以上找的法條均為看似對小弟有利之依據 然而 是否有針對小弟所犯之行為 有指出確實不當之法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由於小弟對法律內容不慎瞭解 有需要小弟再補充的地方必定盡力配合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89.170 ※ 編輯: sexxes 來自: 122.116.89.170 (05/25 09:35)

05/25 12:02, , 1F
一年看不到你太難過啦!!!!
05/25 12:02, 1F

05/25 17:29, , 2F
我在BG版最大的樂趣就是看您發文XD
05/25 17:29, 2F

05/25 17:29, , 3F
似可援引著作權法52條當作阻卻違法性之事由
05/25 17:29, 3F

05/25 17:45, , 4F
感謝您的回答^^
05/25 17:45, 4F

05/25 17:46, , 5F
不過 是否有其他法條 會指出小弟文章之不正當處 因此凌駕
05/25 17:46, 5F

05/25 17:47, , 6F
於第52條的阻卻?
05/25 17:47, 6F

05/25 18:01, , 7F
支持小書僮 歌詞又沒營利也違法 你大概是第一人
05/25 18:01, 7F

05/25 18:11, , 8F
感謝支持~對於版規中 "違反著作權法" 似可用55+52條申訴
05/25 18:11, 8F

05/25 18:12, , 9F
然而 "未經原作者允許擅自轉入/出文章" 看似無解
05/25 18:12, 9F

05/25 20:14, , 10F
不是沒有營利就不違法,是否屬於52條合理範圍內還很難說
05/25 20:14, 10F
誠心感謝您的回覆^^ 如果不屬於第52條的合理範圍 請問有何種法條會認定此行為是違法?

05/25 21:06, , 11F
你總是心太軟~心太軟.. 太有印象了
05/25 21:06, 11F

05/25 21:07, , 12F
不過~不是說"找到一首歌可以把整篇文串起"這句話嗎?
05/25 21:07, 12F

05/25 21:07, , 13F
如果這樣受罰...那歌詞網怎麼辦?
05/25 21:07, 13F
是阿~不過有幾篇是真的只有歌詞

05/25 21:19, , 14F
耶!!?? 來這邊才發現你被水桶 囧
05/25 21:19, 14F
※ 編輯: sexxes 來自: 122.116.89.170 (05/26 08:57)

05/26 09:07, , 15F
如果真的違法的話 PTT一堆歌星板大概都要法院見了
05/26 09:07, 15F

05/26 09:20, , 16F
那踩在線上了 可是應該沒業者敢告 XD
05/26 09:20, 16F

05/26 09:21, , 17F
沒人告≠不違法 不然全台灣90%的人有公然侮辱吧 XD
05/26 09:21, 17F

05/26 09:54, , 18F
你可以去組物版申訴,數罪併罰應該從輕處理
05/26 09:54, 18F

05/26 09:54, , 19F
因為如果13號就處理了,你就不會有後面那兩篇發生
05/26 09:54, 19F

05/26 09:55, , 20F
也不會導致你有一年的水桶,你就用這個立場去講一下
05/26 09:55, 20F

11/13 13:04, , 21F
歌詞網是要付「歌詞」著作的公開傳輸權利金的
11/13 13:04, 21F

08/11 04:53, , 22F
你總是心太軟~心太軟. https://muxiv.com
08/11 04:53, 22F

09/12 19:12, , 23F
於第52條的阻卻? https://daxiv.com
09/12 19:12, 23F

11/01 20:07, 5年前 , 24F
我在BG版最大的樂趣就 https://noxiv.com
11/01 20:07, 24F
文章代碼(AID): #1Dt5bXBa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