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對方不還算侵佔嗎
事實經過:(對方簡稱為A)
簡化板:東西忘記拿被A載回家
對方以忙錄為由 已三個月未歸還物品 算侵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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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版:
東西忘記拿被僅共同工作二天的A載回家(不是A借東西)
多次去電想當天去拿A都剛好外出
(有順路才打給A 僅知道A住xx捷運站 不知地址)
A說要用寄的給我 擔心地址給A會被騷擾不給
都是我主動打給A A從不主動聯絡我
FB寄訊息 請A寄7-11交貨便 過1個月後沒收到
FB留言問那時還東西http://ppt.cc/FZFy
A沒回留言 卻持續PO新的動態訊息
過幾天去電 A說忘記這件事 我請他盡快把東西拿到A公司
錄音檔:http://www.youtube.com/watch?v=Yd219jskwLw
隔天在他FB留言若七天內沒還 要報警
七天後發現A把報警留言刪掉+還是沒還
再次去電說你忙 我親自去你家拿
A:地址會再傳簡訊 錄影完再打電話給你
到現在已過三天A沒傳簡訊 也沒打電話給我
錄音檔:http://www.youtube.com/watch?v=iKYJuX-GXrw
物品有2套衣物(有紀念性)和書
因A遲遲不還 造成我圖書館借的書逾期三個月 不能借書(氣)
問題:
對方說忙錄沒空歸還 該傳的簡訊沒傳 可以推說忘記
若報警我是否站不住腳?
他犯什麼法?去警察局報案 還是透過其他管道較佳?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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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111.203
※ 編輯: Mandy15 來自: 114.44.111.203 (05/14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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