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和解後對方還可以請求民事賠償嗎?

看板PttLifeLaw作者 (Fortune)時間13年前 (2011/04/14 19:08),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 之前車禍,我是直行車,對方轉彎車,所以對方過失責任應較大 我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後來在偵查庭和解 所以撤銷告訴,雙方都簽了名 問題: 和解筆錄忘記請書記官加注對方需拋棄車子損害請求 這樣對方以後能再對我提起告訴 請求賠償他的車子損害嗎? 還是說和解就代表雙方都算了 彼此都不能以此次車禍提起任何告訴?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6.134.130

04/14 19:20, , 1F
看妳是就"特定損害"達成和解還是就該"侵權行為事件"而定
04/14 19:20, 1F
文章代碼(AID): #1DfjM_H-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