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車禍目擊者後續相關問題??

看板PttLifeLaw作者 (雪~)時間14年前 (2011/04/03 23:21), 編輯推噓2(204)
留言6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1/4/3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有,機車後座老奶奶頭部流血(有先用衛生紙按壓) 事後當事人有提及骨頭跟血壓正常,其他不清楚。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警察來留下電話我才離開。 未做筆錄,現場也未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有,請汽車駕駛人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在新店中安快速道路,安豐路匣道進入隧道前,無號誌,雙方車速不清楚 (不過我的車速約在40),與前車保持相對距離。原本為兩線道,機車雙人乘載一男子一奶 奶行駛外線,汽車女子一人行駛內線。 經過:前方兩台機車因路況不熟,皆往安豐路匣道行駛,可能發現走錯路突然壓過白色槽 狀線向內側行駛,而該路段只剩下單一線道,第一台機車通過後,第二輛機車因重 心不穩,碰撞到汽車後門處後機車倒地,汽車也停車下來查看。我發現老奶奶頭部 出血,馬上連絡119。 六、問題: 1.現在雙方筆錄不一,且有賠償糾紛,員警要求明日到該派出所做筆錄,因距離住所很遠 可否能改用電話方式做筆錄?? 2.如果協助做筆錄,我的個人資料是否會被告知雙方當事人?? 3.如實告知,是否被不利的一方提出告訴?? 4.後續雙方因此走上法庭,如果因工作因素(出國出差),不克前往是否可以提出請假?? P.S.想說好心,結果好像自己惹的一身麻煩。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舉杯頃天地忘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139.94 ※ 編輯: happywiz 來自: 114.34.139.94 (04/03 23:28) ※ 編輯: happywiz 來自: 114.34.139.94 (04/03 23:28) ※ 編輯: happywiz 來自: 114.34.139.94 (04/03 23:34)

04/03 23:34, , 1F
建議啦.只記得有打過110報警.其它人傷勢跟經過都沒看到
04/03 23:34, 1F

04/03 23:35, , 2F
也完全沒印像..多說無益..當證人朋友有慘痛經驗..
04/03 23:35, 2F

04/03 23:38, , 3F
不知道是如何的慘痛經驗??是否方便分享??
04/03 23:38, 3F
※ 編輯: happywiz 來自: 114.34.139.94 (04/04 00:34)

04/04 09:22, , 4F
是有點麻煩 但自願作證的人真的是很好的人 加油 !!!!
04/04 09:22, 4F

04/10 23:34, , 5F
推好心人 不過作證法律上有規定本來就是要說實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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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23:36, , 6F
而且對方是要怎麼去告一個說實話的證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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