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民事賠償訴狀中 求償內容中強制險的部分

看板PttLifeLaw作者 (霧丸)時間13年前 (2011/02/19 16:2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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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問題: 發生車禍,肇事者向保險公司保全險,但責任歸屬與保險公司談不攏 因此目前連強制險的部分都還沒有向保險公司請領到 肇事責任部分,我方主張對方應負全部責任,因對方不服而提起訴訟 本案已起訴,尚未開辯論庭,因此目前並無肇事責任的判決 請問: 在撰寫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時,列舉求償項目的部分, 需不需要把強制險的部分清楚分開? 可否就醫藥和看護費用部分,列舉出所有損失, 待法院最終判決後,再由對方去與保險公司交涉? 或是,必須自己先去與保險公司交涉,確定強制險的金額, 才可依此撰寫起訴狀?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62.171 ※ 編輯: kirimaru73 來自: 118.160.162.171 (02/19 16:21) ※ 編輯: kirimaru73 來自: 114.45.251.93 (02/1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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