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上下班途中的車禍 勞保傷病給付與對肇ꠠ…

看板PttLifeLaw作者 (霧丸)時間13年前 (2011/02/16 21:14),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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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問題: 車禍發生於下班時間,已向肇事者提告,已起訴,未開辯論庭,也尚未提出附帶民事賠償 另一方面,為了認定是否為職業災害,欲向勞工保險局申請職災認定 薪資方面,已向公司請一個月病假,公司已依勞基法規定給付部分薪水 請問: 1. 在職災認定及傷病給付的部分尚未完成手續並確定前, 可否在民事求償中向肇事者要求尚未拿到的薪水總額? 2. 當已認定為職業災害,符合公傷病假的條件, 即可拿到全額薪水(職災傷病給付加上雇主補貼), 此時在民事賠償方面,是否還有權力向肇事者請求原先尚未拿到的薪水?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62.171 ※ 編輯: kirimaru73 來自: 118.160.162.171 (02/16 21:15) ※ 編輯: kirimaru73 來自: 118.160.162.171 (02/16 21:15)

02/16 23:05, , 1F
1.可以 2.可以。 所以你會拿到二筆。
02/16 23:05, 1F

02/17 19:45, , 2F
感謝,另外請問法律上真的是就允許被害人請求雙份嗎
02/17 19:45, 2F

02/17 19:45, , 3F
因為賠償必定是根據於損失 所以有點難想像這樣行的通
02/17 19:45, 3F

02/17 19:46, , 4F
例如勞保傷病給付規定就有說 如果公司有給全薪則不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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