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違反商標法被起訴

看板PttLifeLaw作者 (在人群中也是寂寞的)時間15年前 (2011/02/01 00:19),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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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去年四月朋友的父親跟合夥人拆夥後用了類似商標的招牌商店繼續營業。原 合夥人提出告訴,被告人是我朋友(公司負責人)、他姐姐與他父親。後來九 月時換了新的商標與招牌。中間有出偵查庭。 目前與原合夥人已簽訂和解書。 但是數日前收到檢察官起訴書,部分內容如下: 認定被告三人係商標法第81條第3款 之侵害商標權罪。其三人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為共同正犯。又 其等以一行為侵害4商標專用權,而觸犯4罪名,為同種想像競合犯, 請依刑法第55條前段規定從一重處斷。 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朋友告訴我會用類似的招牌繼續營業,說實話只是不甘心而已。合夥40年, 幫對方打天下40幾年,搞到現在拆夥,中間的故事太多,真的是只能含淚吞 下。且完全沒想過這竟然會變成刑事案件。朋友父親年事已高是個老實人, 他看父親被列為被告,心裡很難過。 問題: 1.朋友家人認為已簽訂和解書就沒事,但是民事跟刑事其實是兩回事,請問 接下來該怎麼辦?請律師有幫助嗎? 2.要怎樣將刑責降到最低?認罪嗎? 偵查庭期間,檢察官問我朋友認不認罪?朋友回答說那是不了解法律規定與 認知問題,檢察官說如不認罪要走另外一條途徑,可能是因為這樣才提起告訴。 我朋友說要他認罪他很不甘心,但他也不以為檢察官或法官會想聽他們心酸的 故事。這不甘心的代價實在是太高了。 收到起訴書的瞬間,他的感想只有無情而已。 但是目前只想如何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所以想請教最佳的解決方式,對朋友一家人而言這真是個難過的年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3.137.17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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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朋友幫他父親找律師吧。這種事可大可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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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罪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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