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奇怪的法院證人傳票~~日費?旅費??

看板PttLifeLaw作者 (each)時間15年前 (2010/12/28 20:04), 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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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爸爸收到一封法院傳票 上面寫到我爸爸要去本地地檢署做"證人" 但是爸爸不認識那個被告人(妨礙名譽罪) 有人有類似經驗的嗎? 爬文看到可申請日費跟旅費 請問這兩種申請的費用有何差別? 雖然是本地地檢署 那如果爸爸搭乘交通工具例如計程車(並要求收據)前往 是否可另外申請該車資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2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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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費:你就用1天(日)500元來理解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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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費:旅途所需交通費,但不是核實發給,而是按標準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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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1.同縣市不給旅費。2.坐飛機跟坐火車拿到的錢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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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公然違法 法規規定要給大眾運輸系統(公車.捷運費)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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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比國軍某情況會給妳錢領據不給錢好多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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