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 房仲惡意欺騙

看板PttLifeLaw作者 (小鴕鳥)時間13年前 (2010/12/25 02:33), 編輯推噓2(202)
留言4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 原房子銷售金額由170萬調降至140萬,後因故不想出售, 在調降的同時房仲也未提及140萬一定就要出售,否則即算違約, 我在21號晚上要求將售價調回170萬元, 房仲說不行,要雙方同意且經他們主管核可方可成立, 且在21號晚上之前他並未告知出價提要約書, 但在22號下午房仲馬上來電說已有客戶提要求書,所以要約時間簽約。 可是該公司的法律諮詢說調高售價只需要屋主同意即可,不需雙方同意! 問題: 由於當時都是以電話聯絡, 所以想請問的是,因為他的欺騙不讓我變更金額, 而導致房子以140萬賣出去了, 所以這部份的契約是否可以主張不成立?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7.70.88 ※ 編輯: ostrich0622 來自: 203.77.70.88 (12/25 02:38)

12/25 10:37, , 1F
資訊不足
12/25 10:37, 1F

12/26 23:13, , 2F
先看房屋委售契約書怎麼寫的吧。
12/26 23:13, 2F

12/26 23:16, , 3F
通常金額修改要以書面為之,才生效力。
12/26 23:16, 3F

12/26 23:17, , 4F
不過若已簽買賣合約,那為時已晚。
12/26 23:17, 4F
文章代碼(AID): #1D5ETwy1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