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 前順位繼承人拋棄繼承後,後順位知悉時 …

看板PttLifeLaw作者 (yu)時間13年前 (2010/12/18 16:24), 編輯推噓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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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家中親戚去世,目前全部順位都確定要拋棄繼承, 雖然大家都很熟,原本想同時一起辦, 實務上好像有可以一起辦的方式, 但查了一下同時辦的話之後可能會有一些麻煩產生, 所以大家還是決定一個一個辦。 問題: 現在被繼承人(死者)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子女"辦拋棄繼承後, 是要等法院備查(是不是都要一個月左右?)下來後,第二順位的"爸媽"才能去辦嗎? 還是子女去辦了之後,大概過個一兩個禮拜,(備查還沒下來)爸媽就能去辦了? 另外所謂知悉可以繼承三個月內的知悉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起算? 對第二順位的爸媽來講,是法院備查後開始起算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240.164 自問自答其中一的答案(剛剛找到的) 《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 第56點 先順序繼承人拋棄繼承而次順序應為繼承之人欲拋棄繼承權者,其拋棄期間二個月之計算 ,應自知悉先順序繼承人拋棄繼承致其得繼承之時起算,而非自知悉被繼承人死亡之時起 算。 ※ 編輯: morning520 來自: 61.228.240.164 (12/18 16:33)

12/18 16:55, , 1F
一起辦就好了 同一順位寫一起
12/18 16:55, 1F

12/18 16:56, , 2F
一起辦會有什麼麻煩嗎@@? 確定每一順位的每一人都拋棄
12/18 16:56, 2F

12/20 19:30, , 3F
看之前有人說事後有銀行出來說一起辦的有拋棄無效問題
12/20 19:30, 3F

12/20 19:30, , 4F
為了怕事後麻煩想說還是照正常程序走
12/20 19:30,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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