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請問台灣的司法都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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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laire7715 (~claire~)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問卦] 請問台灣的司法都是這樣嗎?
時間: Mon Nov 22 04:18:02 2010
目前有官司纏身,我是原告,我從1月26日那天去警察局報案,然後直到5月多,我才開始
收到法院的偵查庭的公文,到了現在,案子還沒開始決定起不起訴....
原因是我告網路遊戲上面的人公然侮辱跟公然誹謗這兩條罪,可是我總覺得我不知道我的
檢察官心理在想什麼?或許我不是這麼懂法律,但是檢察官是應該在原告的立場比較多吧!
因為是遊戲案件,所以大家不是用自己的本名來取ID,一開始我列印了一堆對方罵我很難聽
字眼的JPG檔,但是檢察官說這不夠,要我找人證,我也找了,但是他一直希望我和解....
我也同意他去和解看看,可是對方其實是非常沒有誠意的,他們把我罵的跟狗一樣,居然
說我只能道歉之類的話,還有一個根本不認錯也不道歉...= =會來和解是因為,被告的其他
兩個都想和解,所以她只好來(她是女的,還有一個女兒)
或許最近新聞上面有很多告網友的事情,大家會覺得只是被罵,沒有什麼關係,但是對方罵
的東西真的很惡劣....
例如:罵你的裝備是陪300多人睡出來的,罵你菜花母狗XXX(XXX是遊戲上面的的ID)
或是創一個分身叫做淫賤XXX(XXX是遊戲上面的的ID)而且不是罵一次,是一直貼在世界
頻道上面重覆...我不知道一個女生被這樣罵,還可以心平氣和嗎?我想我是不行的
重點是,我都沒有回罵!!因為我不想跟他們一樣,所以我走法律的途徑,然後他們又造謠說
我靠告人賺錢,他們被警方約談的時候,還有繼續的謾罵,但是我把後面5月的謾罵資料給
我的檢察官看,我的檢察官都沒有看,我後來有打電話問書記官,他是說他只管1/26日那天
的謾罵內容,後面的我可能要重新提告,才會受理,是根據一罪一罰嗎?我不太知道,如果有
強者知道,可以教我一下嗎?m(_ _)m跪求
然後直到9-10月那期間和解破裂,檢察官又要召開一次徵查庭,有次因為他臨時出公差(本來
已經排好了)到現在有一個月了,都沒有收到要開庭的公文,是想拖延開庭的時間嗎?讓我
感到疲乏嗎?我真的不懂,而且他們開庭的時候,那個唯一的女性還一副是我對號入座的
態度,雖然檢察官有說:你不要以為檢察官沒吵過架,我就覺得妳在罵他
但是這是檢察官聽到我答應去和解庭的時候,才幫我講話的一次,雖然他在之前有跟我說,
他覺得和解對我來說最好,因為兩邊都不會有埋怨,但是對方這樣知道自己被告,還一直覺
得網路跟遊戲是不可能起訴,所以繼續漫罵,和解態度又很差,我怎麼可能答應和解
我是不知道我的檢察官是想測試被告的道歉誠意跟態度,所以故意比較幫被告,還是他不
想寫起訴書??或許大家覺得罵人又不是打人殺人,不痛不癢,可是我個人覺得尊嚴比什麼都
重要吧!不然為什麼會把誹謗跟侮辱納入犯罪的條文中呢?不就是要教導大家勿以惡小而
為之的觀念嗎?
而且又看了最近的新聞,罵人肥婆之類,居然不構成侮辱,甚至罵三字經,就因為是口頭禪,
所以也不構成犯罪,這讓我更加擔心,我的案件,會不會也被這樣導致敗訴?
也請八卦版的版友幫幫忙,或是有沒有類似的案件可以跟我說,我有去司法院的網站,找了
一些判例,大部分是和解,少部分有被判罪,但是我看了被判的罪都好輕微,拘役10-20天
然後都可以用罰金來換取自由.....這樣我覺得對方根本不會警惕,也不會害怕吧!
偉大的八卦版版友,拜託指導一下,怎樣可以讓這個案件快速審理,又可以讓法官重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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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樓上三位,但是真的是沒辦法,所以才來八卦版詢問,希望有能人異士可以看到,
指點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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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給我案例或是新聞嗎?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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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但是我之前去詢問過了,反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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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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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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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這叫做浪費司法資源?難道女生被罵成這樣,就應該忍耐嗎?
有些人就是越忍耐,他就罵的越爽,他覺得你不會反擊,很多校園霸凌的案件都是因為受
害者不反擊,一而再再而三的容忍造成的吧!!而且重點,我都沒有回罵他相同可惡的字眼
我覺得這是我很忍耐的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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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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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詢問是罵怎樣的字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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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檢察官來說或許真的很小很無聊,可是這各的確是一個刑法上的罪呀!既然這樣,又何不
把所有的告訴乃論都除罪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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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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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要我找人證的時候,他就說他要看這個案件有沒有"公然"侮辱跟"公然"誹謗的情形
所以要我去找,這些我都找了,其實我的物證一堆,都是證明他在世界上漫罵
我不知道找證人這邊算不算刁難,因為光是一般的案件,只要跟法院相關,很多人都敬而
遠之,更何況網路上的,但好在很多遊戲的盟友有挺我,所以很多幫我作證,真的很感謝
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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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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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今天要是在這邊用相同的話語罵你,辱罵你,你都不會告我嗎??或是用更惡劣的
字眼辱罵你,你也覺得沒差嗎?或是辱罵你周遭的女性??姊妹,母親之類???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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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因為查過,所以才會去提告,只是沒有想到司法程序上有這樣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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