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離婚後的債務問題

看板PttLifeLaw作者 (玄滅)時間13年前 (2010/11/07 16:19), 編輯推噓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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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債務人(男方)於離婚前曾向銀行借貸現金,離婚後銀行寄存證信函給妻。 內容提及到: 男方婚前未約定夫妻財產制,故適用法定財產制,依民法1030條之1之規定,夫或妻 債務人(男方)於離婚前曾向銀行借貸現金,離婚後銀行寄存證信函給妻。 內容提及到: 男方婚前未約定夫妻財產制,故適用法定財產制,依民法1030條之1之規定,夫或妻 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 平均分配.依男方與台端之資力判斷,男方對台端應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而迄今怠未 行使,本行將依民法第242條代男方請求剩餘財產之分配。 而當初離婚協議書上在特約條件中寫道,男方女方各名下所屬之動產、不動產,於婚姻關 係結束後,各自管理,日後不得有異議,債務及行為自行負責。 而男方這些借貸於離婚前女方並不知情,是離婚後才收到這些催繳帳單,雖告知銀行 已無婚姻關係,又銀行於存證信函中提到,若不洽商解決,將逕行向法院起訴。 問題: 我們曾經向律師問過這個問題,律師說如果要徹底解決,就要向法院辦理夫妻財產分配, 並辦理公證,並且請男方出面,之前有通過電話,向他提過這檔事,他說他會處理,然後 他就把手機關機了,我們也連絡不上他,碰到這種事,我們要如何處理? 請各位幫幫我><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25.192

11/07 16:21, , 1F
你不是有問律師 繼續問阿...
11/07 16:21, 1F

11/07 16:31, , 2F
之前有提過這個假設問題給律師...
11/07 16:31, 2F

11/07 16:32, , 3F
但是他一直說去請男方出面= = 完全不提這個假設性問題
11/07 16:32, 3F

11/07 16:33, , 4F
的解決方法= =
11/07 16:33, 4F

11/07 16:56, , 5F
因為銀行主張有理由 沒辦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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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16:59, , 6F
不過還是有可能少付或不付大概律師認為這是吃飯的東西
11/07 16:59, 6F

11/07 16:59, , 7F
啥都跟你說了 她靠啥吃飯 XD
11/07 16:59, 7F

11/07 20:13, , 8F
喔 剩餘財產請求權 現在銀行跟資管公司都會玩這套 :P
11/07 20:13,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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