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被前男友跟蹤,想寄存證信函警告

看板PttLifeLaw作者 (桔木 琉華)時間13年前 (2010/10/27 12:57), 編輯推噓2(209)
留言11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 已經不只一次在我住家附近想偷看我 事後都會傳簡訊給我 一開始以為只是剛好經過(我家在鬧區+交通要道) 但昨天早上我上班前又收到該者的簡訊 他也明確指出我的打扮 雖然無法證實對方是剛好路過或是蓄意 但我並不希望他有機會跟蹤我到我上班的地方 (我家巷子口就有開放式的店面 人很多 我和家人住所以不怕 但是我上班地點很偏僻荒涼,6左右就沒有人) 故想要先寄存證信函警告對方不要再做類似的事情 問題: 我沒有該者的住家地址 我寄到他的前公司請他們轉寄應該可以? 或是我還是需要他住家地址嗎 還有我該怎麼寫? 白話文寫? 要用特定用詞寫?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195.115

10/27 13:24, , 1F
直接報案,請警察以社會秩序法辦理
10/27 13:24, 1F

10/27 14:12, , 2F
要跟追又不聽勸阻,勸阻是指要警方向對方勸阻,他一停止即無法
10/27 14:12, 2F

10/27 14:14, , 3F
開罰,實務上這條很難用.....
10/27 14:14, 3F

10/27 15:10, , 4F
怎麼沒寫到為啥要偷看、跟蹤你~有內情?
10/27 15:10, 4F

10/27 16:39, , 5F
當然是因為我甩了他 他還不死心吧
10/27 16:39, 5F

10/27 17:49, , 6F
你有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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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7:55, , 7F
存證信函在這個情況下是垃圾吧,不用浪費時間寄了....
10/27 17:55, 7F

10/27 17:55, , 8F
存證信函也沒有什麼警告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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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8:01, , 9F
樓上,法律上沒有什麼用,但可能男方不知道,所以可試試
10/27 18:01, 9F

10/27 18:16, , 10F
純粹只是一種正式的警告罷了,事後真要告有證據說
10/27 18:16, 10F

10/27 18:16, , 11F
已經勸阻過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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