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收到保二總隊的侵犯著作權到案單

看板PttLifeLaw作者 ($$$)時間13年前 (2010/10/04 23:05), 編輯推噓7(7024)
留言31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 今天爸媽打給我說家裡收到保二總隊第一分隊第三中隊的文書, 內容大概是說似乎有侵犯著作權疑義,要我本周末到高雄去協助調查, 並且攜帶通知書、身分證、帳戶存摺(這是我在拍賣給買家的匯款帳號)。 因此我稍微檢視一下的賣場,有侵犯著作權疑義的大概就是以下這個東西了: 以前要考研究所時有在網路上購買一些考古題詳解($500),因為該詳解是pdf檔, 因此就心生歹念,自己降價($100)也開始拍賣這項商品。 因為價錢實在很便宜,所以我也賣出不少,大概有十來筆交易,進帳約一千餘。 問題: 我知道販售這項商品是侵犯著作權的,所以當初也是冒著大家都在賣的心理偷渡著賣, 不過現在真的是踩到釘子了..。我也已經將嫌疑商品下架,雖然有可能為時已晚....。 想請教的是,不知道這樣子的刑責會很嚴重嗎? 還是說視對方具體求償而定呢? 一般而言,大概會落在什麼等級的處罰區間呢? 現在還滿擔心的,不過比較擔心爸媽的感受,他們可能比我還要著急....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207.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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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責任:著作權法91條第2項,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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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20萬以上200萬以下罰金。其為告訴乃論,若能和解,被害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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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對了 這個基本上是沒有易科罰金機會 最多就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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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告訴或撤回告訴,即不會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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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有啦 判六個月即可易科罰金。另外實務上的作法,沒有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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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不太會判緩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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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個月易科罰金也要18萬 所以你還是拿錢拜託人家撤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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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嚴重..我以為說初犯會判個緩刑然後付和解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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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了 是付和解金道歉才有機會緩刑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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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和解都不會超過6個月的水桶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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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你如果選易科罰金或水桶 對方也是可以求償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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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份最高售價的50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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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像你說的大約賣掉15份 15*5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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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尬,意思就是18萬左右....最高售價是我賣出的最高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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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萬吧 應該是不獲超過這個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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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另外請問一下,因為我實際賣出的約四份,不過有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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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談判技巧 好的話10萬 甚至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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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出約十份,這樣也要算進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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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會看你網拍紀錄 說的沒證據 除非你自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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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請教一下,我販售的如果是網路上找得到的解答也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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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跟對方法物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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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收到這種單子可以更改地點嗎?不然要特地下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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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不知道有什麼是我現在可以先準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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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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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a大 我在著作權法沒找到要賠500倍的規定耶,你確定真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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嗎,還是你是說成商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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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損害的認定是以侵權人的售價算,還是以原先正版的市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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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
10/05 23:13, 28F

10/05 23:46, , 29F
我是知道光碟最高50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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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那天價賠償 法院以一件500萬算 因侵了200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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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500倍或100-500萬這個版本 原PO都不會太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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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CgUr4_S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