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無管理委員會時電梯責任歸屬

看板PttLifeLaw作者 (紗卡)時間13年前 (2010/09/24 10:44),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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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小弟目前住的是五層樓高的公寓,裡面大部分住戶來來去去。 由於一開始戶數就不多,所以也就沒有成立管理委員會。 但我們隔壁有位王先生,主動出來聯絡電梯廠商保養, 並代墊電梯保養費,然後再向住戶收取費用。 但由於其他住戶的房東通常不願意負擔,房客本身也不一定住滿一年, 有的住三個月後就搬走了,所以大都不願意繳納。 但這些不繳錢的人,他們為了方便,仍會使用電梯。 即使電梯內有裝設感應鎖,但他們仍可鑽漏洞, 例如從一樓進電梯,然後請家人從四樓住家把電梯叫上去。 王先生與人為善,對這種事也不追究, 也無其他積極作為阻止未繳電梯保養費的人使用電梯。 也就是說,有某些住戶雖然沒繳錢,但仍可以使用電梯。 問題: 然而電梯本身在使用上終究存在風險。 儘管電梯有按時保養,但如果真的發生問題,那責任歸屬如何? 除了電梯廠商該負責之外,王先生需要負什麼責任嗎? 雖然本公寓沒有管理委員會,但王先生的作為,卻儼然以管理委員會自居。 如果有其他住戶因為使用電梯而造成傷害, 即使他或其房東皆沒有繳電梯管理費,他們有權要求王先生負責嗎? (因為王先生有負責管理電梯的事實) 王先生熱心幫忙,甚至還代墊電梯保養費用給廠商, 這會不會反而讓自己處於危險的境地呢? 還是說,王先生必須做些什麼動作來保護自己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麻煩大家幫我看看,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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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先生行為屬於未受委任 並無義務之無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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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這好比我高興幫人管理 卻不代表我必然得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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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回到原來的法律關係後 因使用電梯而造成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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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卻自身疏失 假設全為疏於保養吧 責任仍在全體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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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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