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桃園永安路車禍

看板PttLifeLaw作者 (威士忌當水喝)時間13年前 (2010/09/12 01:37), 編輯推噓3(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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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biker 看板 #1CYemFH5 ] 作者: beabee (威士忌當水喝) 看板: biker 標題: [問題] 桃園永安路車禍 時間: Sat Sep 11 03:50:36 2010 文章冗長 煩請耐心閱讀 謝謝! PS 請問永安路及永康街交叉口附近(永安路253號 燦坤對面) 有無監視器可調閱?? 謝謝各位~~~ 大約本周三下午一二點左右,向朋友借車後就往市區騎, 到了永康街交叉口紅綠燈停下來,起步以後約三十公尺, 忽然一輛摩托車從路邊停的兩台車輛中轉了出來, 我忽然煞車不及,又因後座有載人,我不敢完全按死煞車, 雙方皆倒在地上,對方還向我載的人說:和解好不好,我趕時間 但我因為右腳小腿骨狂噴血,馬上打電話報警, 警察一來就叫救護車支援,所以我方沒人在現場。。。(擔心這點) 對方還有叫她男友下來。 之後送到醫院,我的腳縫了幾針,對方則是骨折須開刀, 之後他們就過來我病床想找我談,她男友看起來就是感覺有在混且宿醉樣(無任何貶意) 後來互留電話之後我就等麻藥退要離開,警員有過來給我事故三聯單, 但沒作筆錄,也沒看到測量圖之類(這點也很擔心),之後警員就離開了。。。 之後我也離開,整天對方沒打來,隔天我覺得事情該有所解決, 便主動約對方至派出所談,對方態度極差,直接問我這次談是要賠錢還是幹嘛?! 我只是個學生,我其實不太清楚該如何處理,雖然有打電話求助, 但畢竟還是由我單獨面對,對方就說警員告訴他們,我是直行車, 但是路權這東西只在台北市有實行,我覺得很納悶, 為什麼只有台北市有?!只有台北市有馬路?? 一開口就要我賠五萬,不要就算了,我當然不會接受,我原本還想說 客氣一點,大家各賠一些,但對方直接獅子大開口,我就決定請警員送出去好了 之後,出了門口往停車場,對方叫住了我,說要再談一下, 就提出強制險賠他們的醫藥費,他們則賠我機車修理費+醫藥費(對方傷勢較重) 隔天,又打來說和解方式又變了,因為他們打去保險公司問, 覺得錢太少了,所以還是要我賠五萬,還說我根本沒誠意要解決, 我根本不懂我哪裡不夠誠意,好像過錯都在我身上,好像傷勢重的就是對的 還是我是學生比較好唬?他們還說有去交通隊問,說我撞到他的車的撞擊點, 是在偏屁股,不在完全側邊,我覺得這點有點扯,因為當時他車衝出來, 我來不及煞,我下意識想閃車,往右邊偏,但還是閃不過才撞上,不然真的就成T字 直接車撞他的人,難道要這樣?但是對方更嚴重肯定更難以解決。。。 老實說,我不怕他們的人,但會怕之後的過程, 因為我沒看到測量圖也沒看到當時照片及他車撞擊點, 唉唉...為什麼都已經過三十的成人了,處理事情要如此複雜化呢?? 我不是桃園人,只是上來辦點事,結果到現在還不能回家,我家在中部... 送出去之後,又得花時間上來.... BTW 所有跟他們談過的警員甚至是當天的救護車救護人員及急診室醫生 都對他們態度極度感冒...面對這種人,著實無奈,連他不能工作必須休息的時間 所有薪水以及復健等等費用都要叫我賠...我也有受傷阿...= =" 還威嚇我 送出去之後到時賠的錢不只五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240.102 ※ 編輯: beabee 來自: 61.231.240.102 (09/11 03:53)

09/11 04:08,
就送出去吧 照你的說法 感覺責任不在你身上 在對方
09/11 04:08

09/11 04:33,
第一件事就是打電話叫警察阿...
09/11 04:33

09/11 07:24,
放心送出去吧 說送出去你吃虧根本在嚇你
09/11 07:24

09/11 11:20,
送出去 之後找時間去申請肇事責任初步分析 三聯單上面有說明
09/11 11:20

09/11 12:31,
他要跟你543你就回他我們法院上談
09/11 12:31

09/11 12:32,
電話打來就錄個音 這種人隨便釣一下又多一條恐嚇
09/11 12:32

09/11 13:23,
對方打來直接說法院見阿
09/11 13:23

09/11 14:26,
法院見吧,現在逞凶鬥狠說很話都是假的,判決才是真的。
09/11 14:26

09/11 14:26,
09/11 14:26

09/11 17:41,
原po加油 很討厭這種欺負學生的人= =
09/11 17:41

09/12 01:35,
感謝各位!因為受不了對方電話轟炸,今天已至埔子派出所作完
09/12 01:35

09/12 01:36,
筆錄提告了
09/12 01:3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11.157

09/12 08:13, , 1F
這句路權只在台北市有實行 應該是推拖 正好代表對方理虧 告
09/12 08:13, 1F

09/12 08:13, , 2F
下去就對了
09/12 08:13, 2F

09/13 17:03, , 3F
你可以去找議員的法律諮詢看看,覺得怪怪的
09/13 17:03, 3F

09/13 17:04, , 4F
有人員受傷不畫圖?做酒測(我那時有這動作)
09/13 17:04, 4F

09/13 17:05, , 5F
你也打電話去保險公司看看吧
09/13 17:05, 5F

09/14 21:19, , 6F
建議你先請處理的警員幫你送調解委員會
09/14 21:19, 6F

09/14 21:20, , 7F
調解不成功後,需在六個月向對方提過失傷害告訴
09/14 21:20, 7F

09/14 21:20, , 8F
當然對方也可以向你提過失傷害告訴
09/14 21:20, 8F

09/14 21:21, , 9F
之後地檢署會向當天承辦警員調處理的照片及現場圖
09/14 21:21, 9F

09/14 21:23, , 10F
如果需要送交通裁決所鑑定理清肇事責任的歸屬
09/14 21:23, 10F

09/14 21:23, , 11F
如何申請,警方給你的登記聯單都有寫
09/14 21:23, 11F

09/14 21:24, , 12F
車禍通常都不會是一方全對或一方全錯,只是發生是滿麻煩
09/14 21:24, 12F

09/14 21:25, , 13F
如果對方獅子大開口我想你也不用跟他客氣,堅持官司打下
09/14 21:25, 13F

09/14 21:25, , 14F
去,不過這段期間你可能會身心較累點,加油,先聯絡你的
09/14 21:25, 14F

09/14 21:26, , 15F
強制險公司幫你處理對方的醫藥費
09/14 21:26, 15F

09/14 21:28, , 16F
還有你可以跟處理警員說你要回去做筆錄,車禍筆錄可以
09/14 21:28, 16F

09/14 21:29, , 17F
等你傷勢好轉後至交通隊補做,或者你要提出過失傷害後
09/14 21:29, 17F

09/14 21:29, , 18F
後再做也可以,反正先做的話,你一開始沒有提出告訴還要
09/14 21:29, 18F

09/14 21:30, , 19F
再補作第二次筆錄,要跑二趟啦,看你自己啦,要先去做
09/14 21:30, 19F

09/14 21:31, , 20F
純車禍不提告筆錄也可以,一起做車禍和提告筆錄也可以
09/14 21:31, 20F

09/14 21:32, , 21F
不了解的話你可以打電話問當時至現場處理的警察
09/14 21:32, 2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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