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侵犯肖像權?

看板PttLifeLaw作者 (內雙)時間14年前 (2010/07/11 10:41), 編輯推噓1(106)
留言7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 我有個以前的同學 用我的名字(真名)創了一個facebook帳號 上面還擺我的照片 還在我的名字後面取了一個很難聽的綽號 最近還傳了一些無聊的簡訊給我 我覺得不堪其擾 補充說明一下 簡訊的部份 雖然沒有怒罵的字眼 但是有一些 "XX哭哭了喔" 或是一些藐視挑逗的字眼 這樣子構成什麼罪名嗎 以及罪名的刑責如何呢? 問題: 請問 這樣子我有辦法告他嗎 我真的覺得很煩 另外如果要準備訴訟的話 需要多拿到什麼資料比較有利嗎 以及需要如果跑完一趟完整的訴訟 需要多少費用呢 (包含律師費 但如果有認識的律師呢) 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104.104

07/11 10:43, , 1F
恐怕不只侵犯肖像權而已了?
07/11 10:43, 1F

07/11 10:45, , 2F
我也不知道他用我的facebook做了什麼事...
07/11 10:45, 2F
※ 編輯: tseug1984 來自: 114.37.104.104 (07/11 10:50) ※ 編輯: tseug1984 來自: 114.37.104.104 (07/11 10:51)

07/11 11:08, , 3F
都有認識律師了 直接問專家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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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做的是 趕快蒐集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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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訊留下來 網頁存備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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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肖像權要看J364 如果取難聽綽號要看內容有無達減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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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在社會上之評價 若有則有309或310成罪之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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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CEIzfKQ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