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我煞車靠右前行,後方車輛急煞摔車

看板PttLifeLaw作者 (勞崙馬)時間14年前 (2010/06/18 13:39), 編輯推噓3(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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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0/06/18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無受傷,對方身體多處擦傷,直接載他到急診室包紮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沒報警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都有強制險,無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一開始的情況是 我時速約50km/hr 我一個閃神沒注意到前方停止的機車(剛綠燈) 於是一個小煞車往右邊切出去 (因為距離太近煞不住會撞到,只能切到右邊) 雙行雙線道 我的前方有一部機車及汽車 我切到白線外 這時候我右邊的距離只剩下一個機車的寬度 這時候,後方車輛急煞摔車 因為我的靠右 他再靠右就會撞到電線桿 所以只能急煞 然後就摔車了 因為他怕會撞到我所以就急煞 我沒事 不幸中的大幸是 對方沒有生命上的危險 下巴、手臂、膝蓋擦傷 六、問題: 後續,我載他到醫院 把他的車運到車行請車行修好 然後包了紅包666和豬腳麵線給他去霉運 帶水果探望他的傷勢、另外包5000元給他 可以請問我還可以做什麼動作表示我的誠意呢? 雖然很愧疚的道歉 也很想讓對方感受誠意 但感覺對方(約35歲的上班族)一直想要我賠錢 扣掉修車錢 他說精神損失、醫藥費、服裝破損、時間損失 要3萬塊私下和解 我的道義責任是不可推卸的 但我想要知道如果依照法律 我和對方的責任該如何釐清呢? (這種情況後車是否可定義為"未保持安全距離") (因為我煞車後又向右前方直行) 有請各位替我解答了 撇開道義上責任 如果走到法律途徑 我的法律責任和對方的法律責任又該如何釐清呢? 如果大部分都指向我的錯 我可能會選擇賠償3萬塊(才工作第一個月就...... 唉......) 如果不是 我道義上的責任也不會少 (只是3萬塊對我來說有點負擔沉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11.7

06/18 13:41, , 1F
先說一下 發生車禍一定要報警
06/18 13:41, 1F

06/18 13:43, , 2F
後車要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 而且你也不是無故煞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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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13:44, , 3F
送鑑定應該有機會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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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13:48, , 4F
沒報警 沒紀錄 之後就變各說各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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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13:50, , 5F
我倒覺得他必然有責 對方是因為他"往右切"才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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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13:52, , 6F
而且對對方來說她是無故啊 沒打提早方向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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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14:19, , 7F
要看他往右切的幅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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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好閃過前車 不過說道義責任我是100%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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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法律上的責任 再決定要不要乾脆就賠三萬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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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14:21, , 10F
有什麼問題都可以問 我都照實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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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14:42, , 11F
意見同d大 原po突然煞車和往右切也是出於自己的過失 非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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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14:44, , 12F
不可抗力之事由 且安全距離是要保持前後車距 原po原本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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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騎士的前方 難以說是對方位保持安全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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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法律上個人覺得 必然有責 以過失傷害加民事賠償來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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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 三萬我覺得非常合理 不過換作是我的話也會想說三萬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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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14:48, , 16F
多... 看你自己有沒有辦法跟對方談看看能不能再少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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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00:28, , 17F
肇因是你閃避疏失,對方無責。走法院不聰明,因為就算你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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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00:29, , 18F
緊急避難,還是避難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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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2:21, , 19F
但後面沒保持距離啊 如果有的話 就不會這麼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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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2:49, , 20F
你過失可大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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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3:13, , 21F
不同車道要保持什麼安全距離?法條哪條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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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3:17, , 22F
通常會再去論增加其傷勢嚴重性的是在於其違反保護裝置如未戴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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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3:18, , 23F
全帽,未繫安全帶,這是可歸責自己的。可歸責對方的如防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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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置,這些的必要保護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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