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我的機車被破壞
事實經過:
有點長
6/10的時候我上班把車停在金山南路忠孝東路口的巷子內
下班的時候發現車子被人用大鎖鎖起來
機車上面貼了一張便條,內容是
"先生
你的車子刮傷我車子2處
抱歉車子以上了鎖及拍照
事情處理好了立刻解鎖
林先生 09xx-xxxxxx "
因為剛上完班很累想回家睡覺於是沒有報警
撥了電話想了解事情經過看到底是發生什麼事
那位林先生來了以後跟我雞同鴨講了很久
我才知道大概就是他認為我的野狼在停車的時候把他的機車刮到了兩痕
要求我把刮傷的地方重新烤漆或直接換新殼給他
我當下是覺得我沒有去刮到他的車
很有可能是別人移動的時候不小心敲到
而且那兩道刮痕比頭髮還細,大約兩公分長
要我換新的或烤漆根本不合理
於是我表示身體不適先讓我回家休息,隔天再回覆他
也順便讓我去了解一下處理這兩條傷痕的行情
(沒有報警......= =)
隔天他打電話給我沒有接到,他改發簡訊說
"你車子事情不想處理嗎?
我不介意去一趟警察局
到時候你想私下解決就困難了:-@ "
這時候我比較清醒了
我確定我沒有去刮他的車
也知道他用大鎖扣我車已經犯法
於是我也傳了簡訊跟他表示要我換新的或烤漆給他很不合理
外加他鎖車的行為已經犯法,如果有需要的話我們去警察局看警察怎麼處理
最後接到了簡訊
"你不想賠沒關係
我們警察局見
看到你就知道你是這種人
你想玩我就陪你玩,有保險記得多保些"
我看到這裡很後悔當場沒報警
打算隔天下班後帶著他貼在我車上的紙條去報警處理
結果在昨天(6/12)下班後
我就發現我的機車遭人破壞(無攝影機可證明是誰破壞的)
前輪被利器刺破,離合線遭剪斷,火星塞上面的電線被剪斷
反正除了剎車線比較硬剪不斷只有幾道傷痕以外,能看到的線都斷光光了= =
馬上就去附近的派出所報案,做了很久的筆錄(快四小時....)
沒有直接的證據知道是誰破壞我的車
所以用了強制罪起訴對方 (他用機車大鎖鎖我車)
以上
問題:
雖然沒有直接證據,不過這個很明顯就是.....嗯....
簡訊和紙條內容都是一字不漏的打下來的
有沒有人可以告訴我在這個情況下我該如何處理??
感謝大家幫我解惑和聽我訴苦
也分享一個經驗給大家,不要因為覺得是小事就怕麻煩
如果一開始就報警的話也不會有那麼多問題了....
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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