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關於傷害罪的問題
事實經過:
我在去年9月份剛從軍中回來,在我入伍之前有去申請一筆所謂的低收入戶補助
那筆錢我原本是想把我母親之前所欠下的健保費繳清,剩下就當我從軍中出來,
找到工作的生活費結果那天去鄉公所問他說已匯入母親的帳戶,因為
要查證說是否是真的低收入戶,經手人就去跟外公要母親的帳戶吧(大概)
原本我以為是匯入我的帳戶,我就跑去跟外公說有一筆錢匯入我母親的帳戶了
你不要在跟我要健保費的錢了(之前因為這筆錢我跟家裡吵過好幾次了我認為
既然補助是外公在領為什麼是我要去繳清母親的健保費,更何況不是小數目耶
)我跟他講說有三萬一定能繳清他說不夠你母親在這邊 吃飯不用錢嗎?
我說補助你在領當然你要負責阿我哪來的錢支援阿?(我從3年前就般出去了
因為當時外公堅持叫我每個月多繳一千元給他總共4500而且從這個月就開始給
我拒絕,那天晚上我回到家就被鎖在門外... 當然拉對外人他都說是我自己跑出去的
不關他的事)他就發飆了狂罵髒話我回嘴了他就拿雨傘要打我
在拉扯之間我被他打了三巴掌外加雨傘頭敲三下,因為當時那個地點是在巷子口
車子很多加上我右腳車禍過肌力大不如前當然加上已經生氣了,我反擊2巴掌
我只是要逼退他,根本沒要傷害他的意思,他當下去跑回屋裡叫我舅舅出來
我舅舅就說別在這裡吵回去就這樣,結果我阿姨聽到回去之後
他就嚷嚷說要告我,當時以為是氣話,一直到昨天我被派出所通知我被通緝
因為出庭通知單是寄到我戶籍地址,我沒收到才發現說真的告了
問題:
1.我明天出庭該怎麼說?
2.我有驗傷單會比較有利嗎?
3.因為我家裡經濟大權都掌握在外公手上,舅舅一定照我外公說的去跟檢察官說
我該怎麼辦?
謝謝你們看完,我很不會表達我的意思,有什麼要問的我會盡快補上或解釋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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