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 房屋押金

看板PttLifeLaw作者 (蒼井葵)時間14年前 (2010/05/07 16:38),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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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小弟現在在國外,不知道在這版問的內容適不適用 小弟日前與他人同住某房間 房屋由某a跟仲介承辦,並掛名 小弟(隔二星期才跟我說我因為無手機擔保無效)與某e分別擔當保證人 但房子押金需支付6週 某a的做法是由住宿並有工作的人共同承擔(共5人) 押金共1830/5=每人承擔366 近期因為有人工作結束或計畫原因 最後大家決定不租房屋了 中間因為錢的問題有糾紛而鬧的不愉快 問題: (1)吵架後,他們決定調高我的房租 他們認為a為掛名,且5人付押金(權力與義務) 有3人同意(包括a+e)我因該調高房租(因為無掛名) 所以若我不願意調高 這星期房租到期我就因該離開 他們是否有這樣的權力?是否適用多數決? (2)中間押金共同承擔均為口頭承諾,無契約 某a與e承諾房屋結束時 (已與仲介提出要停止租賃,但提出後二星期才會終止) 押金由仲介除已5並各自退回戶頭 但若出問題均不負責 (有可能他們直接把我帳戶去掉交予仲介) 小弟因該如何與他們寫下有效力能證明支付1/5押金的東西 (3)之前房子未終止前要離去的人 押金均為集資或找新人接替 小弟是否可以仿效先前的做法 而並非得由仲介支付? (仲介所支付的錢會扣除房屋損毀的支出) 最後感謝各位前輩的回答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醫院裡 哇!!!!!!!!! 哇!!!!!!!!! 哇!!!!!!!!! LIFE IS SHORT 阿~~~~ ◢● =< == == == PLAY MORE 破窗 ▄▄   ==█● 產婦 ^^^^^^^^^^^^ ^^^^^^^^^^^^ ψQSWEE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0.20.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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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一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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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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