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無指名道姓以動物隱射某人的行為 是否構成公然侮辱

看板PttLifeLaw作者 (KeNji)時間14年前 (2010/05/01 01:1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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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作者: kenji1101 (KeNji) 看板: LAW 標題: [問題] 無指名道姓以動物隱射某人的行為 是否為公然侮辱 時間: Fri Apr 30 23:53:19 2010 小弟想請教一下板上的法律高手們 在FB上面 假設在自己的塗鴉牆上留下今天在公司的不愉快心情 例如: 想不到狗就是狗阿 老是在大人面前就乖乖搖尾巴 在同事面前就叫叫叫 一堆人跟這隻狗吵架 竟然還有一隻狗來幫手 真是可笑之極 以上這段文字 在同事間大概知道隱射何人 那這位被隱射者 若是至警察局已公然侮辱罪備案 請教一下 這種情形是否構成公然侮辱罪? 再者 這種情況下 被告是否需要至警察局作筆錄? 或是需要採取什麼動作? 煩請各位高手位小弟解答 感激萬分: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254.5.8

04/30 23:56,
只寫文章這樣 無法特定人 不構成公然侮辱
04/30 23:56

05/01 00:01,
請問樓上大大 那是否需要去警局作筆錄?
05/01 00:01

05/01 00:05,
備案也還沒報案 不用理他吧
05/01 00:05

05/01 00:12,
若是以報案呢? 感謝您的回答^^
05/01 00:12

05/01 00:19,
警察有傳你嗎?
05/01 00:19

05/01 00:28,
不是傳我 他是說問我要不要做筆錄 他說這是我的權利
05/01 00:28

05/01 00:31,
警察問你喔? 現在有這麼好的服務 連備案都會問相關人等
05/01 00:31

05/01 00:31,
要不要做筆錄啊?
05/01 00:31

05/01 00:32,
恩阿= =我也搞不懂 他還跟我說他什麼時候巡邏 什麼時候
05/01 00:32

05/01 00:32,
有時間耶@@
05/01 00:32

05/01 00:34,
明天我警察同學下班我問他一下好了
05/01 00:34

05/01 00:34,
嗯嗯~感謝您囉^^
05/01 00:34

05/01 00:53,
fb算公開的地方嗎??
05/01 00:53

05/01 01:01,
只要有不特定人和多數人看的到都算公開啊 fb要看是哪裡
05/01 01:01

05/01 01:02,
吧 功能可以調整,完全隱藏或只讓某些人看到...
05/01 01:02

05/01 01:02,
這好像有點複雜了 XDD
05/01 01:02

05/01 01:09,
有時候法律的界定 實在跟不太上時代的進步呀XD
05/01 01:09

05/01 01:11,
妨害名譽只有亞洲國家才有在處罰 有點無聊的罪
05/01 01:11

05/01 01:12,
我看法院應該都被這些案件擠爆了
05/01 01:12

05/01 01:12,
印象中以前法官上課有給我們看數據 是最大宗的案件來源
05/01 01:12

05/01 01:14,
糟糕的是 很多人卻很愛浪費社會資源 就為了一篇黑特文
05/01 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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