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擬定契約

看板PttLifeLaw作者 (焦糖小姐)時間14年前 (2010/04/08 12:13), 編輯推噓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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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在幫忙擬定供貨商和盤商的合作契約 有幾項問題想請教大家 1.如果在主旨內已經有標明的事實,有需要在其他項再條列一次嗎? 2.如果在一般約定事項內有註明供貨不得短缺,但是在其他項又寫當貨品短缺 時,甲方應該前三個月提出警是以利應變措施,這樣寫會有漏洞問題嗎? 3.同2...如果在一般約定事項內註明若有意外狀況,甲方需提早即主動提供應 變解決方案並協助處理,會比2的方式還好嗎?因為因為老闆說如果這樣寫,會沒 有行為依據準則反而會有漏洞 以上問題 請大家指點一下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27.202

04/08 12:14, , 1F
都開業了請個律師看一下很難嗎= =?
04/08 12:14, 1F

04/08 12:15, , 2F
學法律也是要吃飯的好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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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12:15, , 3F
我沒相關經驗都要我擬定了...我也只好在能力內盡量小心呀
04/08 12:15, 3F

04/08 12:34, , 4F
供貨商或盤商看哪方會怕就請他出錢請律師寫吧 ^^"
04/08 12:34, 4F

04/08 12:35, , 5F
或者跟妳老板說現在省這一兩萬到時候打官司花更多
04/08 12:35, 5F

04/08 13:16, , 6F
說啦...他相信自己的經驗法則,覺得立契約只是防萬一
04/08 13:16,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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