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關於薪資和離職
事實經過:小弟是一位社會新鮮人 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 想請教諸位大大們
我的薪水是19000(底薪)+1000(全勤)+3000(帶班津貼)+300*8(學生人數補貼)
=25800
但要扣掉勞健保 試用期三個月
然後我從3/8做到現在
但我3/31跟他提出離職請求
問題:
1.
剛去提錢發現3月薪資入帳了
可是只有14287
我想知道這樣的薪資合理嗎?
2.
主任自己都承認想趕我走 但又說在他們沒有找到人接替前 我不能走
且說 可以用勞基法告我 我很配合的做到現在
可是這樣我到底還得做多久? 難道他一直找不到合適的人我就得一直留著?
真的待不下去這樣惡劣的工作環境
謝謝各位大大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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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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