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調解要出席嗎?

看板PttLifeLaw作者 (NewWorld)時間14年前 (2010/04/05 15:43), 編輯推噓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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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之前家中(屋主為我爸)失火燒及鄰居部分財產,對大部分鄰居已達成賠償, 但其中有一戶鄰居堅持賠償需賠全新物件,我方主張需算折舊,因此至今仍 未達成共識。而當初又曾開過和解會,會中對方曾列出其損失清單並由我爸 與我在上簽名簽收,但該清單除列出物品名稱如:冷氣一台 10000等等外, 並無其他任何文字,更無我方照價賠償等記載。我方有保險公司承諾賠償折舊 後金額,因此倒也不是沒錢賠對方。現在對方申請調解,自稱那張清單是所謂 調解書,要我家必需以那張所列內容外加實際發生金額賠償。現在對方以我和 我爸為對造人要求調解。 問題: 當初開和解會里長是要我以見證人身份出席,確定我爸不是在暴力下被強簽。我在第一 張清單(針對涉及各戶共通清單,如水塔)有注明我是見證人, 其他清單(每戶自行列出的損失)只有單純簽名。那戶鄰居在申請調解時中卻自稱 本人亦同意賠償,這並非事實。本人是否有必要隨我爸出席調解?對方是否有可能 興訟要我賠償?那張只有列出物品名稱什麼都沒有寫的單子,真的能稱作調解書?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85.197 ※ 編輯: yihder 來自: 123.192.85.197 (04/05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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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折舊後的就行 要告給他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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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失火燒燬住宅等以外之物應該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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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隊火災鑑識組鑑定過後決定不以公共危險移送,而且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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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為電線走火。那麼若對方告刑事,究竟是全家每個成員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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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負刑責,或只是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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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鑑定報告感覺應該沒刑責了 消防隊都這樣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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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就專心先打民事官司就好 反正有保險 給保險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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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刑責的話一切都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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