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打工當維修測試員,未滿七天不給薪?

看板PttLifeLaw作者 (青蛙家)時間14年前 (2010/03/15 20:58),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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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日前在打工版發現住家附近有個看似簡單,薪資又不差110nt/hr的打工機會, 便請家人提前一天去應徵,順利的是對方說隔天直接來上工即可。 但是對方在這之前,支字未提未滿七天不給薪的奇怪規定. 家人不疑有他,連續四天準時8:30上工 四天當中老闆甚至因要趕貨,曾要求我們家人幫他加班至晚上10:00 老闆承諾薪水照算,家人也因不好意思拒絕而支援照辦. 因為工作猶如作業員,加上又只能站著工作,要連續八小時 所以考量工作過累,家人經勸後打電話給對方, 說希望可以領薪後暫停工作 但對方這時卻說,公司規定工作未滿七天不給薪 我直覺認為這種不合理的情事,應該不太正常 故有以下問題,請問各位先進. 問題: 1.請問他們公司內部的規定,是否有牴觸相關法令? 是哪個條文呢? 2.請問目前我該怎麼做?可以到勞工局要求對方給付應該有的薪資麼?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27.47.200

03/15 23:15, , 1F
不給錢 告死他....
03/15 23:15, 1F

03/16 10:53, , 2F
準備打卡資料 就算工作一天也能要
03/16 10:53,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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