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 可否幫我檢視一下合約內容是否OK...m(_ _)m

看板PttLifeLaw作者 (sleep)時間14年前 (2010/02/23 10:22),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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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要將家裡的車位出租,合約擬好後還是會怕怕的 可否請版友幫我檢視一下,若違反板規小弟自刪 感恩...^^ 車位租賃契約 立車位租賃契約人甲方   ; 乙方   茲經雙方同意訂立本租賃契約如下: 壹、甲方將座落於 OO 市 XX 街 OO號 XX 樓 車位一個租于乙方使用。 貳、租賃日期自民國 99年 1月1日起,至民國 99年 12月31日止,為期一年。 屆時如甲方願意繼續出租,乙方有優先承租權,惟須另定契約書面。 參、若租賃期限即將屆滿,甲方如欲將車位收回自用,則應於租期屆滿半個月前通知對方 。 肆、若乙方不再承租,則應於租期屆滿一個月前通知對方。 伍、租金議定每月新台幣 OOXX 元整 ,並於每月的十五日前給匯入指定帳戶(OO銀行、 帳號OOXXOOXX)。續租則另行訂約。 陸、在租賃期間內,若產權發生糾紛事宜,概由甲方負責,如乙方因而遭受損害,甲方應 負賠償之責。 柒、租賃期間房屋稅捐均由甲方繳納。公共用水、電亦同。 捌、租賃車位僅供停車使用,不負保管責任,並不得供非停車之任何使用。 玖、乙方不得將租賃停車位之一部分或全部轉租、分租、出租或以其他方法變相由他人使 用。 壹拾、乙方應妥善管理使用租賃物,並應配合遵守大廈管理規約與車位使用規範,並應依 本停車場相關單位所訂立之停車位管理辦法使用本件租賃停車位。如違反此項事務 ,應負賠償之責。 壹拾壹、乙方違反使用租賃物之限制,任何約定,或延遲交付租金,或有其它違約情事時 皆視同乙方違約,甲方得隨時終止租約。 壹拾貳、租賃期滿或乙方違反本契約經甲方通知終止契約時,乙方應即無條件騰空車位並 交還租賃車位於甲方,不得藉故拖延。如有違反,乙方應自租賃期滿或終止契約 之日起至騰空車位交還租賃標的物與甲方接管之日止。按日支付甲方按所約定租 金之參倍(三百元/日)計算之違約金與甲方,乙方不得異議。 壹拾參、乙方騰空停車位時,如有遺留物未清者,視為放棄,任由甲方處理,甲方代為處 理之費用得另向乙方求償。 壹拾肆、本契約書共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契約書人(甲方):             身分證字號: 住 址: 電 話: 立契約書人(乙方): 身分證字號: 住 址: 電 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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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性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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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點小錢請專業的看不是更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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