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離婚後是否還能提告妨礙家庭??
因周遭無法律相關背景的朋友 故上網求助
我盡力把我所知的做整理
事實經過:
我有個女性朋友在去年10月離婚,兩人有一子三歲 監護權歸父親
離婚的原因據她表示是這幾年跟前夫的感情變淡
懷疑前夫在外頭有對象(但沒承認),到後面兩人就是各玩各的,女方也有在外交男友,
離婚之後前夫是有跟她承認目前有交往的對象,女方有男友的事前夫應該也知道
昨天女生跟大嫂聊天時得知,前夫在這次過年除夕帶外頭女友回家過年
帶回去所有親戚才知道,原來前夫早就跟外頭的女友生了小孩也已經十個月了
女生氣不過,目前打算告那個外頭女友妨礙家庭
問題:
1. 請問離婚之後是否能再提出妨礙家庭或是通姦罪?
2. 女方也因夫妻間感情變淡所以另交男友,這樣提告在立場上是否站得住腳?
因為女方擔心前夫也以同樣理由反控她...
3. 如果要私下和解,像女生覺得畢竟夫妻一場,只要那個外頭女生跟她下跪認錯就好
如果這樣的話,是不是就等同於放棄提告的權利,未來也不得有異議再提告呢?
4. 請問知情之後是不是超過一個時間內未提告就會喪失時效性?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98.172
推
02/18 15:49, , 1F
02/18 15:49, 1F
→
02/18 15:53, , 2F
02/18 15:53, 2F
→
02/18 15:54, , 3F
02/18 15:54, 3F
→
02/18 15:56, , 4F
02/18 15:56, 4F
→
02/18 16:37, , 5F
02/18 16:37, 5F
→
02/18 16:38, , 6F
02/18 16:38, 6F
→
02/18 18:27, , 7F
02/18 18:27, 7F
→
02/18 18:29, , 8F
02/18 18:29, 8F
→
02/18 18:30, , 9F
02/18 18:30, 9F
→
02/18 18:40, , 10F
02/18 18:40, 10F
→
02/18 18:42, , 11F
02/18 18:42, 11F
推
02/19 15:41, , 12F
02/19 15:41, 12F
→
02/19 15:43, , 13F
02/19 15:43, 13F
→
02/19 15:46, , 14F
02/19 15:46, 14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