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請問管委會可以限制所有權人的代理人只 …
事實經過:
我們大樓有管委會,不過沒有在市府登記,
收到最近的區分所有權人開會結果通知
有一條是說要擔任管委會的委員
必須是區分所有權人本人或是其配偶或其直系親屬
我們的房子是還掛在我婆婆名下
這樣我就沒資格擔任管委會委員
我是上一次的管委會委員,因為常常反駁主委的怪意見
所以才提出這條的吧 XD
問題:
想請問一下這樣是損害到我婆婆指定代理人的權益,
我可以用哪些法條去要求她們推翻這項決議?
因為損害了我們的權益,實際住戶+費管理費的都是我們 XD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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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aizuru 來自: 115.43.148.217 (02/04 15:06)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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